瘋狂的罰沒收入驚動了國務院。年末已至,地方財政預算匯總引起國務院和人民日報的關注。11月非稅收入達到3.7萬億元,特別是罰沒收入的異常增長引起了全國關注。
罰沒收入指的是地方司法機關對城市違章違法人員的罰款收入,與稅收無關。如果這類收入過高,可能意味著存在一些違規(guī)現象。根據歷年數據,罰沒收入占比過高的地區(qū)主要集中在東北、西南和華北地區(qū),但這一數據只是一個平均值,并不代表單個城市的實際情況。
很多人對罰沒收入突然受到特別關注感到疑惑。實際上,政策規(guī)定有獎有罰是正常的,但如果失衡就會失去公正性。如果地方為了報表好看而提高罰沒收入,那么罰款就變成了創(chuàng)收工具。然而,把握這個度很難。例如,《安全生產法》中對因違法行為導致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處以2萬到20萬元的罰款,這種彈性空間容易被濫用。因此,需要完善具體的規(guī)則,壓縮彈性空間。
中央最近頒布了12萬億地方化債“組合拳”,反映出大部分地方財政壓力較大,這也促使一些地方通過增加罰沒收入來彌補財政缺口。數據顯示,我國交通領域每年罰款超過三千億元,近年來過度執(zhí)法和逐利執(zhí)法現象嚴重,存在以罰代管的問題。
城市經濟發(fā)展固然重要,但人民生活的幸福度同樣重要。一些城市罰沒收入越來越高,導致民眾怨聲載道,甚至可能導致人口流失。例如,廣西梧州2022年的罰沒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高達46%,接近一半,這確實有些夸張。
我國主張科學適用過罰相當原則,避免失衡。但在實際操作中,如何監(jiān)督“懶政”行為是一大難題。例如,如果某小區(qū)車庫充足但小區(qū)外仍有大量違規(guī)停車,交警因罰沒收入限額用完只能警告處理,這樣難以真正解決問題。
施行政策時要避免“一刀切”,循序漸進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譚談交通》節(jié)目中,譚交警強調攔住交通違規(guī)者是為了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這才是各地執(zhí)法部門懲罰機制的最終目的。
國家發(fā)改委主任鄭柵潔在10月8日的講話中強調,將加強對行政執(zhí)法單位行為的監(jiān)管,確保其執(zhí)法活動合理合規(guī)。他指出,必須避免出現亂罰款、亂檢查和亂查封的現象
2024-10-08 12:48:00要督查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