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開了楊紫與李某之間的網(wǎng)絡侵權責任糾紛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涉案賬號自2021年11月14日至2022年10月22日期間發(fā)布了多條內容,法院認定被告存在侮辱、誹謗原告的行為,部分言論用詞惡劣,構成對原告的侮辱和誹謗,貶低了原告的人格尊嚴。法院判決李某刪除涉案內容,并在賬號主頁置頂位置發(fā)布實名致歉聲明,公開保留至少七日;同時賠償楊紫精神撫慰金1萬元及律師費8000元,合計1.8萬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致歉義務,楊紫申請強制執(zhí)行。
楊紫出生于1992年11月6日,是中國內地影視女演員,代表作品包括《家有兒女》《香蜜沉沉燼如霜》《親愛的,熱愛的》《余生,請多指教》《沉香如屑》《長相思》等。
近日,因被告未履行致歉義務,楊紫申請執(zhí)行。法院公開了楊紫訴王某某網(wǎng)絡侵權責任糾紛民事判決書的主要內容。公告顯示,涉案用戶發(fā)布的文章指向對象為楊紫
2024-12-31 07:35:02楊紫申請執(zhí)行黑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