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扶小女孩被誣陷。在廣東揭陽,一名小女孩騎自行車路過一家店時摔倒了。店家柳如萍和李杰夫婦聽到哭聲后出來幫忙,將小女孩扶起并推著自行車送她回家。然而,小女孩的爺爺卻誤以為是店家推倒了孫女,不僅責罵柳如萍,甚至還想動手打她。盡管柳如萍解釋說有監(jiān)控可以證明小女孩是自己摔倒的,但老人依然不依不饒,一路追到店門口繼續(xù)爭吵。
回憶起這一幕,柳如萍非常氣憤。她向丈夫抱怨道:“明明我們是好心幫助他家的孫女,怎么可以反過來指責我們呢?”看著妻子憤怒又難過的樣子,李杰也感到心疼。當時,他們聽到一陣哭聲,發(fā)現(xiàn)一個小女孩摔倒在店門口。小女孩顯然是因為掌握不好平衡而摔倒了。李杰走過去扶起小女孩,柳如萍隨后也出來安慰她。小女孩站起來后哭著往回走,連自行車都不要了。柳如萍便扶起自行車,跟著小女孩回家。
小女孩一回到家,看到爺爺后哭得更厲害了。爺爺看到孫女如此傷心,便問是不是有人推她。小女孩沒有回答,只是繼續(xù)哭泣。柳如萍趕緊解釋說是小女孩自己摔倒的,但爺爺卻不相信,反而更加惱怒。他大聲質問,并揚手要打柳如萍。柳如萍見狀跑回自己的店里,但老人依舊不依不饒,一直追到店門口繼續(xù)罵人。
周圍的店家聽到吵鬧聲后圍了過來,了解情況后紛紛為柳如萍夫婦辯護。雖然事情最終平息,但老人仍然罵罵咧咧地離開了。這件事讓柳如萍夫婦深感無奈,他們覺得如果小女孩沒有受傷,或許不會這么麻煩?,F(xiàn)在即使有監(jiān)控也難以說服對方,如果沒有監(jiān)控,后果可能更嚴重。
許多網友對此表示感慨,認為好人難做,老的不能扶,小的也不能扶。法律上,《民法典》第184條明確規(guī)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此外,老人明知有監(jiān)控還誣陷他人,這種行為也是不負責任的,甚至可能構成敲詐。遇到這樣的情況,做好事一定要留證據,以免一片好心變成麻煩。
在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一起事件激發(fā)了公眾對“是否應該扶起跌倒老人”的熱議,同時也觸發(fā)了關于正義、誠信和社會責任感的深思
2024-09-24 07:58:09小伙好心扶老人反被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