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鑫源礦業(yè)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黨西北表示,他們發(fā)現河南靈寶方面在盜采陜西的黃金并向政府部門報告后,靈寶公安卻跑到陜西來抓了他們20多人。至今仍有5位員工被關押超過三年,案件沒有結果。
2021年8月,河南省三門峽靈寶市政府接到舉報稱,陜西潼關鑫源礦業(yè)存在疑似越界開采行為。同年11月,靈寶市公安局立案調查,抓獲鑫源礦業(yè)公司23名嫌疑人。該案經過多次司法程序,包括一審、二審、再審和發(fā)回重審,最終由鄭州鐵路運輸法院進行一審重審。
2024年1月18日,渭南市、潼關縣兩級公安和自然資源局組成聯合專案組,對河南一方涉嫌越界開采陜西黃金的情況展開調查,掌握犯罪嫌疑人也是23人。自然資源部執(zhí)法局要求陜西省自然資源廳對河南靈寶方面是否存在越界開采黃金的問題及時組織查處。
潼關鑫源礦業(yè)位于陜西省渭南市潼關縣桐峪鎮(zhèn)小口村,地處華山山脈東延部分的小秦嶺地區(qū),該地區(qū)自唐、宋以來就有黃金礦產開采記錄,是“千年金礦”所在地。橫跨陜西、河南兩省的小秦嶺是中國第二大黃金生產基地。河南靈寶和陜西潼關分別被稱為“中國金城”和“華夏金城”。
據黨西北介紹,至少從2017年開始,他們就發(fā)現河南靈寶方面有人在越界開采鑫源礦業(yè)的黃金礦石。潼關縣國土資源局出具的文件顯示,2017年至少發(fā)生了三次河南靈寶越界進入陜西境內采礦的事件。2018年,潼關縣國土資源局再次向靈寶市國土資源局發(fā)函請求共同制止違法采礦行為。2023年末,河南省自然資源廳也承認靈寶所屬金礦的部分巷道進入陜西省境內。
2021年4月,潼關鑫源礦業(yè)發(fā)現河南靈寶黃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盜采陜西礦區(qū)的金礦,并向潼關縣自然資源局匯報。隨后,潼關縣自然資源局向靈寶市自然資源局發(fā)函要求制止違法行為。同年8月,潼關縣自然資源局再次發(fā)函,但兩天后,靈寶公安突然進入陜西境內帶走工人并扣押炸藥。
2021年11月,靈寶市公安局對相關事件立案偵查,陸續(xù)逮捕了鑫源礦業(yè)23名嫌疑人。靈寶市人民檢察院將案件分為五樁起訴,指控罪名包括盜竊罪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靈寶市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定黨西北犯有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100萬元。
黨西北等人提起上訴,認為靈寶法院對該案不具管轄權且證據不足。同時,舒茂生等人也提起上訴。靈寶市檢察院則對黨西北等人的判決提出抗訴,認為量刑畸輕。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并發(fā)回重審。2023年11月,靈寶市法院重新立案并合并審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鄭州鐵路運輸法院管轄此案。
2024年8月,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均做無罪辯護,爭議焦點之一是管轄權問題。黨西北及其辯護人認為,應先解決行政爭議再確定司法管轄。公訴方提出了量刑建議,對黨西北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4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至200萬元。目前,該案尚未宣判,舒茂生等人已被羈押超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