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山西大同陽高“訂婚強奸案”席某某家屬及其辯護律師證實,該案刑事案件二審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席某某的母親鄭女士透露,法院通知下周二上午進行刑事庭審理,下午則處理民事部分。
大同中院出具的《出庭通知書》顯示,原審被告人席某某強奸上訴一案定于3月25日上午9時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鄭女士作為辯護人需準時出庭。此外,涉及婚約財產(chǎn)糾紛的民事案件將在當天下午3時開庭審理。
相關通知書還表明,法院受理了上訴人鄭女士、席某某與被上訴人吳某平、吳某某之間的婚約財產(chǎn)糾紛一案,并決定由審判長、審判員等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鄭女士提到,下周一將舉行開庭前會議,法院定于3月24日上午9時召開庭前會議,就相關事項向控辯雙方了解情況并聽取意見。
案件代理律師殷清利表示,本案刑事部分經(jīng)過最高法幾次延期,說明司法機關對此案非常審慎,家屬及辯護律師相信司法機關能夠基于有效客觀證據(jù)和案件特殊性作出公正、公平的二審裁判。
2023年5月1日,大同市陽高縣27歲的席某某與24歲女子舉行訂婚宴,雙方簽訂《訂婚收彩禮協(xié)議》,男方當天給女孩一半彩禮10萬元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諾結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產(chǎn)證上加上女孩名字。次日下午,兩人在婚房發(fā)生關系后,女方指控男方強暴。同年12月25日,席某某因強奸罪一審獲刑3年,其當庭提出上訴。
席某某從2023年5月起一直被羈押,至今已超過22個月零16天。他始終堅持自己無罪,稱當時女方是自愿的。此前,涉事女子吳某某的母親吳某平曾表示,女兒確實受到強迫,并否認因房產(chǎn)證未加名和彩禮問題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