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的高先生接近四十歲時通過婚姻中介洪某認識了越南女孩阮某,雙方約定中介費為22萬元。高先生和阮某在越南見面后,一同返回了江蘇老家,他還為她購買了手機、首飾等物品。
婚后一周,阮某突然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高先生報警未果后,將此事訴諸法院。
法院審理時認為,高先生與洪某之間形成了中介合同關系。然而,涉外婚姻介紹是國家禁止經營的業(yè)務。洪某收取的高額費用超出了正常媒人服務的范疇,可以認定其以牟利為目的介紹婚姻,使婚姻商品化,違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該中介合同無效。
最終,法院判決洪某返還高先生支付的22萬元中介服務費。
近日,泉州豐澤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越南新娘”的案件。原告倪某指控泉州一家傳媒公司在介紹越南籍結婚對象的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要求退還20余萬元的“媒人費”
2024-12-27 23:22:14越南新娘出走男子追討20萬媒人費近日,河南鞏義一名35歲男子因覺得年紀大著急結婚,在媒人介紹下相親三天后花費18萬元彩禮閃婚。然而,上午領完證后,新娘下午就消失了。男方表示,新娘登記完說有點事要給閨蜜送車,之后就沒有回來
2025-02-07 11:22:06男子花18萬閃婚僅半天新娘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