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陪同胡女士來到新橋街道新龍村村委會了解情況。老丁的侄子也在現(xiàn)場。侄子認為胡女士獲得了老丁的房產(chǎn),理應出錢操辦喪事。他提出的標準包括3天4頓6桌900元標準的酒席,外加20多戶村民每戶一條硬中華牌香煙,以及樂隊2萬元和墓地2萬元,共計8萬元。胡女士表示自己生活拮據(jù),無力承擔這些費用。
常州市新北區(qū)新橋街道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胡女士獲得了老丁的房產(chǎn),從公序良俗來說,理應由她負責治喪。但8萬元的喪事標準確實過高,不符合老丁的具體情況和喪事簡辦的精神要求。他們愿意再次組織各方進行協(xié)商。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張賽律師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胡女士沒有法定義務為老丁操辦喪事。如果親屬不愿意處理此事,屬地政府應參照五保戶標準盡快完成火化。至于房產(chǎn)繼承和買賣的糾紛,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云南省威信縣麟鳳鎮(zhèn)人民政府發(fā)布通報稱,近日網(wǎng)傳該鎮(zhèn)一村民家中辦理喪事時有人穿著帶有“警察”字樣的雨衣參與
2025-05-14 02:36:15官方通報穿警察字樣雨衣辦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