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網友反映白象食品一系列名為“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的方便面產品中,“多半”為注冊商標,質疑企業(yè)涉嫌在宣傳上玩文字游戲,以此誤導消費者,此事引發(fā)關注。
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fā)布的白象“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的產品包裝袋顯示,“多半袋面”“多半桶面”旁邊寫著“大分量,倍滿足”的字樣,“多半”的右上角標記有“?”,表示其為注冊商標。6月4日,媒體聯(lián)系到白象食品消費者服務熱線,客服人員稱“‘多半’一直都是商標”,并表示產品具體克重以包裝上顯示的為準,本身產品沒有問題。對于是否是在玩文字游戲及是否有誘導消費者之嫌的問題,客服稱會登記問題并轉達給當地銷售部門。
類似的情況還有今麥郎旗下的“1袋半”商標。2020年9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對今麥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袋半”商標的注冊予以無效宣告。相關裁定認定該商標核定使用在“方便面、面條”等商品上,不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分量、數量等特點,難以起到區(qū)分商品來源的作用,缺乏顯著性。同時,訴爭商標的注冊還具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分量、數量等特點產生誤認。今麥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裁定訴至法院,但一審被判無效,二審維持原判。因今麥郎公司將“一袋半”商標和“今麥郎”商標同時使用,二審法院認為基于相關公眾的一般認知習慣,通常會將“今麥郎”識別為商標,而將“一袋半”看作是對商品重量的描述。因此,訴爭商標核定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缺乏應有的顯著特征,不具備可注冊性。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據白象食品官方客服披露,“多半”確系其公司注冊商標,但商標的核心功能是區(qū)分商品來源,而非誘導消費者?!岸喟搿币辉~容易讓消費者聯(lián)想到面或桶的分量比普通產品多。雖然白象客服稱產品具體克重以包裝顯示為準,但包裝上“多半袋面”“多半桶面”旁邊還寫著“大分量,倍滿足”的字樣,這種組合極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認為“多半”就是在描述產品分量,因而,白象此舉存在一定主觀誤導嫌疑。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企業(yè)申請商標和使用商標時,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盡量避免讓消費者產生誤解。若其產品實際分量未達到消費者對“多半”的通常理解,則違反了該原則。此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guī)定,標簽內容應真實客觀,不得誤導消費者。若企業(yè)利用商標誤導消費者對產品分量的認知,也與該通則的精神相悖。
近日,多位網友發(fā)帖稱白象“多半袋面”系列產品背后包裝上顯示,“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相關話題迅速沖上熱搜
2025-06-05 21:05:52白象回應多半是商標近日,多位網友反映白象食品一系列名為“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的方便面產品中,“多半”為注冊商標,質疑企業(yè)涉嫌在宣傳上玩文字游戲,以此誤導消費者
2025-06-04 21:52:56白象確認多半袋面多半是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