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在對非機動車逆行、闖燈等違法行為持續(xù)開展查處整治的基礎上,本周起對騎車拍照、闖紅燈、逆行、走斑馬線等非機動車十類不文明行為嚴查嚴管。7月11日上午,交警在積水潭橋下1個多小時里現場處罰80多起各類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北京非機動車條例修訂后,電動自行車騎車不戴頭盔將會被處罰。
上午9點多,在積水潭橋下南向北方向,部分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在斑馬線上騎行、騎車看手機,分別被交警攔停處罰。有電動自行車主騎行中松開把手看手機導航,交警告知其騎行過程中要雙手握把,這次是半年內首次違章,不予行政處罰,予以現場教育糾正。下次如果再有類似違法,將受到罰款20元的行政處罰。
一個小時內,交管部門在積水潭橋下處罰各類非機動車違法80多起。主要的違法行為是在人行橫道上騎行,逆向行駛、闖紅燈現象比較突出,還有電動車帶人、走機動車道這些違法行為,都進行了糾正處罰。第一次教育糾正,第二次會依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20元罰款。作為非機動車駕駛人,要遵守非機動車的信號燈,非機動車駕駛人掉頭過街時,到路口要下車推行走斑馬線。
執(zhí)法現場,交警除了對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的通行類交通違法進行查處,還對電動自行車是否存在違法加裝、改裝燈光的情況進行檢查。違法加裝、改裝燈光會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通行安全造成影響,特別是對向騎行時,常常晃得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騎行人睜不開眼,甚至影響機動車駕駛人視線。對于首次發(fā)現的違法車輛,將對騎行人進行警告處罰,現場責令拆除加裝燈具或還原回原車出廠燈光標準。如再次發(fā)現車輛違法改裝,將依法扣留車輛,并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如發(fā)現經營性拼改裝線索,將及時轉遞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進行處理。
春暖花開,騎行熱持續(xù)升溫。隨著大量非機動車上路,不文明騎行現象頻現,如占用人行橫道騎行、隨意停車、追逐競駛和違規(guī)載人等行為,不僅擾亂交通秩序,還埋下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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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0:26:40最高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