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男子殺害7個月大侄女并挾持父親案”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案件將擇日宣判。庭審結束后,被害女嬰的父親冷某表示,兇手是他的大哥,在庭審現(xiàn)場說話含糊不清,解釋說當晚孩子哭鬧,他想抱孩子但家人沒讓他抱,導致他腦子一片空白。不過他也承認事情經過與起訴書中的描述一致。
冷某明確表示不會原諒兇手,認為這種行為極其惡毒,因為兇手選擇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下手。2025年1月,冷某敏在父母家中持刀殺害7個月大的侄女并挾持父親。據弟弟冷某稱,案發(fā)前雙方并無矛盾。事實上,在案發(fā)前一天全家團聚時,冷某敏還給兩個孩子各包了百元紅包。
冷某敏45歲,幼時為留守兒童,成年后未婚且無穩(wěn)定工作,炒股虧損后長期郁郁不得志,但從未顯露暴力傾向。約2015年,因持續(xù)悲觀厭世,家人曾帶其就醫(yī),被診斷為抑郁癥并接受藥物治療。這一案件發(fā)生在除夕夜(1月28日),全家聚餐后,冷某帶著妻子離開,留下7個月的女兒由奶奶照看。凌晨時分,冷某敏趁家人不備,持水果刀潛入侄女房間行兇,劃傷前來阻止的母親并反鎖房門,殺害侄女后又持刀在陽臺挾持父親,與警方對峙近3小時才被制服,小侄女因頸部大血管斷裂失血死亡。
由于無法理解哥哥的行為,冷某兩次申請對其進行精神鑒定,但兩次鑒定結果均顯示,盡管冷某敏處于抑郁癥發(fā)病期,但他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冷母對此深感痛心,認為未能好好治療大兒子的抑郁癥,最終導致家庭悲劇的發(fā)生。
4月22日上午10點19分,法院在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階段后,宣布擇期宣判。被告人覃某某在最后陳述中向受害者小陳道歉,并表示如果自己不被判死刑,出獄后將會繼續(xù)賠償
2025-04-22 14:44:51女孩被前男友燒傷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