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發(fā)生一起慘劇,男子劉某杰在離婚冷靜期內(nèi)將其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8月21日,該案將在遵義市鳳岡縣法院開庭審理。
孩子舅舅黃先生透露,他的姐姐黃云與劉某杰在廣州打工時相識,并于2014年結婚。但在黃先生眼中,劉某杰不務正業(yè),曾以投資和買房的名義借錢,最終虧損。劉某杰還曾家暴過黃云,兩人鬧到了派出所,劉某杰曾下跪保證不再動手。
黃云為了讓孩子在貴州上學,于2024年5月從廣東回到鳳岡縣租房,并找了一份主播的工作謀生,每月能掙四五千元。今年5月,劉某杰回到貴州。5月17日,黃云提出離婚,但當天下午劉某杰回家將她捆綁,拿走了她的身份證和手機,直到次日黃云才逃了出來。兩天后,雙方簽署離婚協(xié)議,進入30天的離婚冷靜期。5月21日,黃云再次被劉某杰用農(nóng)藥威脅并捆綁,報警后逃離。
根據(jù)黃先生提供的鳳岡縣公安局行政復議答復意見書,5月18日至5月22日凌晨案發(fā)前,共發(fā)生了三次報警。第一次是5月18日23時54分許,劉某杰撥打110稱因家庭矛盾妻子外出公寓;第二次是5月21日15時03分,黃云到派出所報案稱被丈夫捆綁并拿農(nóng)藥威脅;第三次是5月21日18時27分,黃先生異地報警稱姐姐被劉某杰捆綁毆打致傷,姐夫還買了敵敵畏,揚言要殺了姐姐。
黃先生還提供了與劉某杰的聊天記錄,5月21日18時19分,黃先生質問劉某杰是否將姐姐打傷,劉某杰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要到醫(yī)院做檢查才認可。直到5月22日凌晨2時3分許,劉某杰將遺書發(fā)到了家人群。劉某杰在遺書中承認自己在2016年打過妻子,后再無打人行為,妻子身上的瘀青是拉扯過程中造成的,還說妻子曾經(jīng)出軌。黃先生說,劉某杰也將遺書私聊發(fā)給了他,還讓他轉達給姐姐,“讓她替娃兒收尸”。
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男子劉某杰在離婚冷靜期將其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該案于8月21日在遵義市鳳岡縣法院開庭審理
2025-08-21 18:02:44父親毒殺兒女案男子堂哥發(fā)聲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發(fā)生了一起慘劇,男子劉某杰在離婚冷靜期內(nèi)將其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案件將于8月21日在遵義市鳳岡縣法院開庭審理
2025-08-21 07:14:19男子毒殺兒女案明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