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新泉鎮(zhèn)近日發(fā)生一起信訪干部辱罵七旬老人的事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8月12日下午3點左右,在青龍橋村,當地鎮(zhèn)紀委書記與信訪辦主任吳某對72歲的信訪人李某田進行“回訪”時,使用了“老東西”、“老不死”、“老糊涂”等侮辱性詞匯攻擊老人。
事件曝光后,當地政府于8月22日在湘問·投訴直通車平臺做出回應,表示第一時間展開了調查核實,并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感歉意。調查結果顯示,新泉鎮(zhèn)紀委書記和信訪辦主任吳某在向李某田老人解釋國家信訪條例相關政策時,由于雙方在主觀認識上存在差異,加上溝通方式不夠細致周全,產生了分歧。這反映出該同志在開展群眾工作時存在急躁情緒,工作方式方法也有待改進。目前,鎮(zhèn)政府已安排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和鎮(zhèn)紀委書記對吳某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深刻反省,吳某已上門對老人進行了賠禮道歉。
這起事件不僅暴露了基層干部的工作方式問題,也引發(fā)了關于信訪制度運行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深入思考。信訪工作本應是橋梁紐帶,承擔著傾聽民聲、化解矛盾的重要職能。然而當信訪干部自身成為問題的源頭時,不僅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也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
近年來,類似信訪糾紛并不罕見。2019年,冷水江一位七旬老太因對信訪回復不滿,踢打咬傷正在執(zhí)行公務的民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同年,孝感一位77歲老者因長期不合理上訪,辱罵工作人員、大鬧法庭、砸警車玻璃、毆打村干部,最終被警方刑事拘留。2021年,溧陽一位68歲老人因租房糾紛辱罵信訪接待人員并欲砸人,被依法行政拘留。這些案例既顯示了信訪工作的復雜性,也反映了完善信訪制度的重要性。
從法律角度看,《信訪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不得侮辱、毆打、威脅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同時,干部在執(zhí)行公務時也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尊重群眾,任何一方違法都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湘陰縣這起事件中,干部的不當言行雖然尚未構成違法,但顯然違背了職業(yè)道德和服務宗旨。
值得注意的是,湘陰縣新泉鎮(zhèn)曾經是中組部督辦的一起涉惡團伙案的發(fā)生地。2020年,該鎮(zhèn)秀豐村兩名“村霸”因犯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和四年三個月。這種背景也讓我們思考基層政治生態(tài)對干群關系的影響。
針對這起事件,新泉鎮(zhèn)人民政府表示,接下來他們會再次安排工作人員,以更加耐心、更貼近群眾的方式,主動與李湘田老人進行面對面交流,認真傾聽他的訴求,細致解釋相關政策,全力推動問題解決。同時,政府還將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培訓,提升干部的政策理解水平、溝通技巧以及服務意識,確保群眾工作既有溫度又能實效。
這起事件的發(fā)生和處理結果提醒我們,基層工作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專業(yè)性。干部應當以服務群眾為宗旨,而不是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對待群眾訴求。同時,群眾也應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共同維護良好的信訪秩序。只有雙方互相尊重、依法行事,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8月24日,在湘問·投訴直通車平臺上,有網友反映一名信訪干部對七旬老人使用侮辱性詞匯
2025-08-26 07:54:32干部罵信訪老人被責令道歉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新泉鎮(zhèn)近日發(fā)生了一起信訪干部辱罵七旬老人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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