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證監(jiān)局近日公布了一則關于內幕交易的處罰決定。李某在辦公室門口無意中聽到了關于旗天科技(300061.SZ)的內幕消息,隨后操作其親屬賬戶買入該股票,成交金額約30萬元,盈利26萬元。
2022年至2023年初,旗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尋找定向增發(fā)的合作方。2023年第四季度,深圳市七彩虹皓悅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萬某與旗天科技控股股東的投資負責人韓某溝通時,表達了希望將部分產業(yè)通過上市公司平臺上市的愿望。雙方經過一系列溝通后,旗天科技于2024年7月26日發(fā)布了《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預案》等公告,宣布向七彩虹皓悅定向發(fā)行公司股份。發(fā)行完成后,七彩虹皓悅將成為旗天科技的控股股東,萬某將成為實際控人。
根據《證券法》規(guī)定,這一事項屬于重大事件,在公開披露前屬于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24年4月15日,公開時間為2024年7月26日。李某在2024年4月15日偶然聽到韓某和萬某談論定增合作事項,并于同年4月29日操作其親屬劉某某名下的銀河證券賬戶買入“旗天科技”72800股,成交金額為303395元。經計算,“劉某某”賬戶在內幕交易敏感期內盈利260022.03元。
旗天科技自2024年7月26日預案公告后,股價短時間內從4元/股暴漲至9.37元/股,漲幅超過100%。
寧波證監(jiān)局表示,上述事實有相關公告、證券賬戶資料及交易流水、詢問筆錄、當事人自認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李某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構成內幕交易行為。
李某及其代理人在聽證會及陳述申辯材料中提出,李某并非故意刺探獲取內幕信息,而是偶然聽到談話內容。此外,李某使用親屬賬戶炒股是為了補貼親屬生活。他們還對違法所得金額計算方法提出異議,認為應按后進先出法計算,違法所得應為221356.50元。
寧波證監(jiān)局復核后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對違法所得計算正確,符合證監(jiān)會以往執(zhí)法慣例。最終決定對李某沒收違法所得260022.03元,并處以80萬元罰款。
中新網北京7月15日電阿姆斯特丹消息:荷蘭鹿特丹地區(qū)法院當地時間14日裁定,荷蘭毒梟豪斯·萊德克斯(JosLeijdekkers)必須向該國繳納超9600萬歐元
2025-07-17 20:50:27荷蘭毒梟被罰沒超9600萬歐元針對合肥三只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帶貨相關問題,安徽省合肥市聯合調查組于2024年10月11日發(fā)布通報稱,該公司已足額繳納了罰沒款6894.95萬元
2025-03-26 09:24:18罰沒6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