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機關發(fā)現(xiàn)某境外組織長期從事對華滲透活動,在境外設立培訓基地,招募人員接受涉華項目培訓。該組織派遣人員以登山探險、慈善救助等名義為掩護,深入邊遠地區(qū)開展非法調查。夏某及相關人員受該組織派遣,深入我國西南山區(qū),假借提供醫(yī)療幫助接觸當?shù)厝罕?,物色“帶路人”,博取信任,為其非法調查當?shù)卣?、經濟、地理資源、社會治理等情況提供便利。
經調查,夏某曾接受過有某國國防部背景的機構的特殊訓練,內容包括應急處置、戰(zhàn)地生存、越野泅渡、標注并指示GPS坐標等。他還與背景復雜的境外調查咨詢公司來往密切,研究多項議題。夏某多次指揮相關人員攜帶專用測繪儀潛入軍事管理區(qū)周邊實施非法測繪,并將數(shù)據(jù)加密傳輸?shù)骄惩狻野踩珯C關固定了夏某等人的違法犯罪證據(jù),依法進行了打擊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組織提供資助或協(xié)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guī)定:任何實施或指使他人實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規(guī)定:禁止未經批準進入軍事禁區(qū),禁止在軍事禁區(qū)內進行攝影、攝像、錄音、測量等活動,泄露軍事設施秘密的行為也構成犯罪。
廣大人民群眾如發(fā)現(xiàn)別有用心人員開展非法調查活動的可疑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shù)貒野踩珯C關進行舉報。
國家安全機關發(fā)現(xiàn),某境外組織長期從事對華滲透活動,在境外設立培訓基地,招募人員接受涉華項目培訓。
2025-09-09 07:55:56境外人員借慈善等名義竊密國家安全機關發(fā)現(xiàn),某境外組織長期從事對華滲透活動,在境外設立培訓基地,招募人員接受涉華項目培訓。該組織派遣人員以登山探險、慈善救助等名義作為掩護,深入邊遠地區(qū)進行非法調查
2025-09-10 23:52:30境外人員借慈善等名義竊密一些通用加密通信軟件在為信息提供保護的同時,也為境外間諜不法活動提供了新的掩護。這種風險如同暗流涌動,需要高度警惕。加密通信軟件潛藏著“暗流”
2025-08-30 09:42:47加密通信軟件成境外間諜新掩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