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位女老板朱某某因感情問題向已婚男下屬何某轉(zhuǎn)賬300萬元,幫助其與原配妻子陳某離婚。兩人計劃各自離婚后重組家庭。然而,在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后,朱某某感覺不合適決定分手,并要求索回300萬元。
朱某某將何某及其前妻陳某告上法庭,一審法院認為該款項違背公序良俗,屬無效贈與,判決陳某需返還300萬元。但陳某和何某對此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朱某某提供的證據(jù)無法證明她有明確的贈與意圖,而是代何某支付的離婚補償及子女撫養(yǎng)費?;诖?,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并駁回了朱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理由是這種給付行為有違公序良俗且悖于誠信原則。
廣州的葉女士今年41歲,與丈夫育有一女。最近,她的丈夫提出,如果葉女士不生二胎就離婚,并表示不再接送孩子、不再為家庭出錢出力,也不再撫養(yǎng)孩子,同時要求將原本放在葉女士名下的工資卡收回
2025-06-05 09:38:21丈夫逼妻子生二胎否則離婚妻子打賞并向男主播轉(zhuǎn)賬共計超百萬元,丈夫黃先生知曉后與妻子離婚,并起訴要求男主播劉某返還自己55萬元。
2025-07-15 08:27:32妻子給男主播10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