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遼寧日報》頭版報道了一起住建系統(tǒng)破壞營商環(huán)境的案例。文中提到,遼寧省住建廳駐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王某某在接件時對送錢的人當天轉辦,不送錢的則以各種理由拖延、故意刁難,8年間共收取好處費1614萬元。
這一消息令人震驚。王某某只是一個普通的政務大廳工作人員,卻利用職權牟取了巨額利益。他在長達8年的時間里,每年平均收取的好處費超過200萬元,每個工作日近萬元。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樣頻繁且明顯的違法行為竟然長時間未被發(fā)現(xiàn),這背后是否存在其他因素?
此事引發(fā)了人們對整個審批鏈條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的關注。與住建系統(tǒng)類似的具有審批權的部門,是否也存在類似的問題?這些環(huán)節(jié)中還有多少“油水”可撈?
據(jù)報道,針對全省住建系統(tǒng)破壞營商環(huán)境問題反映強烈的情況,省委巡視組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16日對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黨組開展了專項巡視,并聯(lián)動全省115個巡察組對市、縣(市、區(qū))兩級住建部門黨組織進行了專項巡察。在這次專項巡視巡查中,共發(fā)現(xiàn)問題5573個、問題線索1310件,受理主動投案90人,推動邊巡邊查問題線索176件,留置122人。
王某某案件揭示了一些重要提示。首先,在懲治貪腐過程中,應注重全鏈條整治,既要打擊高層腐敗,也要嚴懲基層小吏。其次,面對給錢就辦事、不給錢就不辦事的行為,當事人應當敢于說不。最后,要舉一反三,扎緊制度籬笆,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伴隨這次專項巡視巡查,遼寧省決定推動各級住建部門圍繞行政審批、工程招投標、行政執(zhí)法、內部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384項,已取得階段性成效。然而,輪番檢查騷擾企業(yè)、同一事由多次重復處罰、同類問題不同處罰標準等問題依然存在,這些問題亟需解決。
教育部近日發(fā)布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十條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其健康成長
2025-10-25 12:19:32媒體評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十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