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良案為何被最高檢專門點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作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以下是報告中提到的一些案例。
緬北白家、明家、魏家、劉家犯罪集團案多年來在緬甸果敢地區(qū)活動,以白所成、明學昌、魏懷仁、劉正祥為首的“四大家族”犯罪集團武裝庇護電詐,伙同“金主”有組織地實施主要針對中國公民的犯罪,嚴重侵害中國公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最高檢、公安部聯(lián)合督辦此案。檢察機關依法對285名犯罪集團成員提起公訴,涉及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2025年11月和12月,明家、白家犯罪集團案已判決,其中16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7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林某等人網(wǎng)絡“開盒”案中,2023年至2025年間,林某等5人通過網(wǎng)絡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搭建網(wǎng)絡數(shù)據(jù)庫出售牟利,并利用通訊軟件設立群組,在群組內(nèi)散布他人隱私、肆意謾罵侮辱。2025年10月,北京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網(wǎng)絡罪對林某等5人提起公訴。
王某正當防衛(wèi)案中,劉某深夜攜帶螺絲刀撬窗潛入王某家中行竊。王某及其妻子發(fā)現(xiàn)后報警并將劉某關在房間內(nèi)防止其逃跑。劉某拉拽房門欲強行離開時與王某纏斗,最終被刺傷致死。公安機關以王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請批準逮捕。2026年1月,廣西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王某的行為屬正當防衛(wèi),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
李傳良違法所得沒收申請案中,李傳良利用職務便利,以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吞、騙取公共財物29億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892萬余元;挪用公款1.1億元進行營利活動;擅自使用國有資金注冊公司、擅自決定由其實際控制公司承攬工程,違法所得7325萬余元。2018年11月,李傳良逃匿境外,后黑龍江省監(jiān)委立案調(diào)查。經(jīng)黑龍江檢察機關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并出庭支持申請,2025年9月,法院裁定沒收14億余元資金、1021處房產(chǎn)等涉案財產(chǎn)。
車某等3人涉嫌犯罪抗訴改判無罪案中,2000年1月,某未成年女生被強奸殺害,車某等人被抓獲到案。2004年6月,法院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車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判處李某無期徒刑;以偽證罪判處謝某有期徒刑二年。此后車某等3人持續(xù)申訴并向檢察機關申請監(jiān)督。最高檢開展調(diào)查核實,公安機關對被害人衣物及現(xiàn)場提取的可疑內(nèi)褲進行鑒定,檢測出同一男性DNA,排除來源于車某等人。2024年6月,最高檢依法提出抗訴。同時推動公安機關繼續(xù)偵查,經(jīng)DNA比對抓獲真兇熊某。2025年9月,經(jīng)最高檢核準追訴,地方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對熊某提起公訴。同月,法院再審改判車某等3人無罪。
趙某涉嫌搶劫不捕案中,2009年8月,胡某、徐某母女在自家批發(fā)部被搶劫殺害。公安機關認為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對其提請批準逮捕。甘肅檢察機關審查發(fā)現(xiàn),趙某有罪供述存在明顯矛盾,且現(xiàn)場兩處血跡非趙某和兩名被害人所留。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并持續(xù)監(jiān)督,督促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24年12月,現(xiàn)場遺留血跡與彭某血樣DNA比中,公安機關將彭某及同案犯張某抓獲歸案。2025年7月,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搶劫罪對彭某、張某提起公訴。2026年2月,法院判處2人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參與反腐敗斗爭
2026-03-09 14:12:16最高檢報告點名多位原省部級干部2025年9月17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李傳良違法所得沒收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裁定沒收其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quán)的違法所得及孳息
2025-09-17 19:45:40李傳良違法所得沒收案一審公開宣判2月1日,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張建忠在訪談中介紹了過去一年該部門案件辦理和指導情況。他提到,2025年1至11月,對發(fā)案超過20年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核準追訴了2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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