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接到廣州警方電話通知的不止鐘丁酉和申軍良兩個家庭?!皬埦S平等人拐賣兒童案”的受害家庭陸續(xù)收到了“梅姨”落網(wǎng)的消息。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直到2016年3月,案件迎來轉(zhuǎn)機,犯罪嫌疑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春先后落網(wǎng)。
張維平,貴州遵義人,1971年出生。這已經(jīng)是他第三次因拐賣兒童被抓獲。1999年,他因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10年,他又因同樣罪名獲刑7年,2015年8月1日刑滿釋放。每次出獄后,他都會重操舊業(yè)。
據(jù)張維平供述,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他在廣東惠州、廣州等地流竄作案,先后拐賣了9名男童,其中最小的1歲,最大的3歲。他的手法并不復(fù)雜:租住在目標家庭附近,與孩子家人套近乎,獲取信任后,趁大人不備將孩子抱走。
2019年至2024年間,警方將被拐兒童悉數(shù)找回,并組織認親。2023年4月,主犯張維平等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梅姨”的信息最初來自張維平的供述。據(jù)張維平交代,他與“梅姨”相識于2003年。當時他剛從監(jiān)獄出來,在增城區(qū)石灘鎮(zhèn)租住,結(jié)識了專門收購小孩的“梅姨”。因為名字里有個“梅”字,大家都這樣叫她。
初次合作時,張維平很謹慎。他告訴“梅姨”,自己和女朋友生了個孩子,因家中還有妻兒無法帶回家撫養(yǎng),希望她幫忙找個人家收養(yǎng)。“梅姨”很快找到了買家,給了張維平12000元,他分了1000元給“梅姨”當介紹費。
此后,“梅姨”成了他的固定下家。她告訴張維平,無論男女,只要有小孩,她都要。兩人之間形成了一種默契:張維平不說孩子從哪里來,“梅姨”也從不過問。每次交易前,張維平會先聯(lián)系“梅姨”,她找好買家談好價格,得手后雙方約定地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