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款藥品成為某種治療疾病的特效藥而且不可替代時,這種藥品就有了公共屬性。此時不能簡單地拿市場說事,不能縱容某些人挾藥品而令患者隨意漲價。對于這類藥品,患者沒有選擇權,沒有議價能力,只能接受任何價格。
這時政府應當及時干預。對于這樣的藥品,價格管制、儲備制度、供應鏈保障、加速國產替代都是必要的手段。救命藥的價格不能完全交給市場決定,因為市場只考慮利益最大化,不考慮其他公益性,更不憐憫患者的難處。監(jiān)管部門應及時出手,約談相關經銷商與電商平臺,嚴查囤積居奇、惡意漲價行為,并協(xié)調原研企業(yè)增產保供,推動國產替代研發(fā)。
每一個病人需要被善待,每一個生命需要被善待;每一個角膜移植者需要看到光明,每一個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需要看到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