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殺害15歲女同學案新進展!近日,“14歲男孩試圖性侵并殺害15歲同班女孩案”備受關注,5月10日,羊城晚報記者從被害女孩涵涵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該案上訴期5月8日屆滿,一審刑事判決已正式生效,被告人蔣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且未提出上訴。此前堅決要求抗訴的涵涵父親方先生,已于5月2日撤回抗訴申請,同時決定將提起民事訴訟,追究事發(fā)當晚參與聚會的11名涉事未成年人,以及被告人蔣某某父母和事發(fā)當晚送涵涵回家女同學父母的民事責任。
方先生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撤回抗訴是他權衡家庭與現(xiàn)行法律后的艱難抉擇,而案發(fā)至今,11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監(jiān)護人始終未向其家人表達任何安慰,女兒的遺體仍在殯儀館,未能入土為安。
受訪者供圖
被害者家屬撤回抗訴申請:仍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但希望兒子回歸正常生活
“我糾結了好幾天,到現(xiàn)在也不知道這個決定是對是錯。”采訪時,方先生的聲音仍有些沙啞。他坦言,撤回抗訴并非放棄維權,而是綜合了法律現(xiàn)實與家庭現(xiàn)狀后的深思熟慮。據方先生介紹,多名法律界人士及身邊人曾反復勸說他,蔣某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在現(xiàn)行法律下無期徒刑已是頂格處罰,繼續(xù)抗訴只會陷入自我內耗。
更讓方先生揪心的,是兒子的狀態(tài)。方先生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兒女感情深厚,女兒的離世對兒子造成了巨大打擊。“我怕他一時沖動做出出格的事。不能讓這個家再散了?!狈较壬硎?,為了穩(wěn)定兒子的情緒、保護家庭,讓兒子能正常生活,他最終聽從建議,自愿撤回了抗訴申請。
盡管做出了決定,方先生仍坦言,自己內心始終無法接受無期徒刑的判決,“蔣某某活下來了,這對我來說,就像又被捅了一刀?!?/p>
2026年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蔣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審理查明,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被告人蔣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圖對方某某(涵涵)實施奸淫,后恐罪行敗露用雙手掐住方某某頸部致其死亡。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蔣某某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嚴重,應依法嚴懲。蔣某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當天,方先生稱將繼續(xù)上訴。
案發(fā)現(xiàn)場。受訪者供圖
將起訴案發(fā)當晚參與聚會的11人:至今沒有任何人來過、說過一句話
決定撤回抗訴后,方先生表示,或于本月月底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追究事發(fā)當晚參與聚會的11名涉事未成年人,以及被告人蔣某某父母、事發(fā)當晚送涵涵回家女同學父母的民事責任。
據此前報道,方先生曾透露,蔣某某與涵涵既是同村鄰里,也是初中同班同學。2025年7月6日晚,涵涵應同學邀約,前往一名女同學的親戚家中玩耍,蔣某某也在當晚的聚會人員之列。當晚11時30分左右,涵涵與那名女同學結伴返程,蔣某某主動提出護送二人。在將同行的女同學安全送到家后,蔣某某獨自繼續(xù)護送涵涵,不料途中突發(fā)歹念實施犯罪。涵涵的遺體最終在路邊被發(fā)現(xiàn),此處與她家的直線距離僅有約200米。
方先生向羊城晚報記者介紹,案發(fā)當晚,除了女兒和邀請她的那名女同學外,在場有10名未成年人均參與了打牌、喝酒,而那名女同學曾到家門口接走女兒,卻未將其安全送回。讓方先生難以釋懷的是,案發(fā)至今,當晚在場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屬,始終沒有主動聯(lián)系過方先生一家。“就算打個電話安撫一下,我的心情也會稍微好過一點,但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來過、說過一句話?!?/p>
據稱,涵涵的遺體目前仍停放在云南羅平縣殯儀館。對此,方先生表示自己也不想女兒遲遲不能入土為安,“已經很對不起女兒了,民事訴訟如果沒有落實,也只能先放一放,沒有其他辦法?!?/p>
代理律師:在場11人的過錯行為
是悲劇發(fā)生的重要間接原因和前置條件
在此次事件中,參與聚會的未成年人能否作為可追究的民事主體?他們將承擔什么責任?
對此,被害人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為,共同飲酒的未成年人,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涵涵被害的直接原因是被告人的故意殺人、強奸犯罪行為,然而參與聚會的11人的過錯行為,是導致悲劇發(fā)生的重要間接原因和前置條件:
部分未成年人作為本次聚會的組織者,對所有參與人員負有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所有共同飲酒人,相互之間負有勸阻、提醒、護送的安全注意義務;他們在共同飲酒后,明知涵涵是未成年女性,深夜獨自離開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卻未進行勸阻,也未將其安全送回家中、未及時通知其監(jiān)護人,最終導致涵涵遭遇不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的過錯責任原則,以及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關于群眾性活動組織者安全保障義務的規(guī)定,共同飲酒產生的安全注意義務,是司法實踐中普遍認可的法定義務。
周兆成表示,此次民事訴訟的核心訴求:一是依法判令參與活動的被告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二是通過司法判決,明確共同飲酒人的安全注意義務邊界,讓更多家長和未成年人重視聚會飲酒的安全風險。
談及未來,方先生也表示,他最大的心愿,除了為女兒討回公道、讓涉事人員承擔應有的責任,也希望通過女兒的案例,推動相關法律的完善?!拔闯赡耆瞬贿m用死刑,對受害者家屬來說是雙重打擊,希望能推動完善相關法律,給受害者和家屬帶來一些安慰?!蓖瑫r,他也呼吁所有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引以為戒,重視對孩子的教育和監(jiān)護,杜絕未成年人飲酒、參與不良活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fā)生。
云南一名14歲少年殺害同班女同學的案件將于4月28日下午一審宣判。被害女孩涵涵的母親蔣女士表示,她一閉眼就能看到女兒被害時的情景,幾乎無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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