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廣州小販砍城管7刀:
于情于理于法均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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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小販當街砍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點連那個小販都一清二楚,否則他干嗎要跑?一人做事一人當,要是個男人就應(yīng)該留在原地理論。
于理:從道理上來說,小販占道經(jīng)營,違反了城市管理的規(guī)則,市民一邊在抱怨著城市美觀被毀掉,一邊在享受著出門不用繞道就能順手買到東西的便利。小販也由于在街邊打游擊,不進駐正規(guī)市場,不交管理費,不交稅,不承受同行競爭,最大限度節(jié)約了成本。這么好的經(jīng)營條件就像天上掉餡餅一樣,能賺一元就賺一元吧,如果還想著永遠維持這種狀態(tài),那么正規(guī)注冊、守法經(jīng)營的商戶豈不是冤死了?城管終結(jié)你的美夢,你就砍人,這也太過分了。
于情:從情理上來說,小販你要養(yǎng)家糊口,不得不出來做游商,可是人家城管也是拖家?guī)Э?,人家也是做老公做父親的做兒女的,你把人家砍成了那樣,他的家人會傷心成什么樣?城管的家人招你惹你了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出來做生意,也希望家人放心吧,也希望掙大把的鈔票回家博得老婆孩子及父母的開心吧。你砍了人犯了事不得進監(jiān)獄么?你的家人誰來照顧?他們心靈的創(chuàng)傷,你將如何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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