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藝術界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紛紛呼吁,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藝術市場的管理,必要時要出臺相關法律,打擊不法藝術品買賣,切斷利用“愛好”進行行賄、受賄的黑色利益鏈。
守住底線
讓“愛好”真正成為愛好
“以'愛好'為由頭的新賄賂形式,因收受行為更為隱蔽,在認定上存在取證、估值等較大難度,目前相關紀律條例和法律條文對這一新賄賂方式還缺乏詳細統(tǒng)一的規(guī)范,存在一定的制度漏洞。”李樂平告訴記者。
他認為,刑法中雖然對受賄罪進行了概念上的規(guī)定,對受賄物都是用“財物”進行表述,但沒有對具體的受賄內(nèi)容進行列舉,而在司法解釋中,有對房屋、汽車、干股、證券等方面的規(guī)定,但并無對古玩字畫等藝術品的明確規(guī)定。因此,在認定受賄罪行時也存在著困難。另外,藝術品在不同時期的價值也是不同的。比如有的人送給受賄人的名人字畫可能當時價格很低,但過幾年價格就飆升了,如翡翠這十年就漲了近百倍。而且在具體估值中,是按照收受賄物時的價格算還是按照查處時的市場價格算,這也難以界定。
安徽省檢察院參與辦理相關案件的檢察官表示,由于文玩藝術品真?zhèn)位祀s,價格也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往往難以確定價格。有時在起訴時只表述為收到玉石、字畫多少件,但往往很難折算成受賄金額。
針對取證難,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建議,引入專業(yè)的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鑒定評估也是一種辦法。“藝術品不像黃金、現(xiàn)金等市場價格容易確定,且目前鑒定市場也比較混亂,鑒定這些賄賂物也占據(jù)了司法人員的時間和精力,急需有相對專業(yè)資格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鑒定和評估,相關部門據(jù)此依規(guī)進行受賄事實和罪行的認定。”
對于如何預防和根治“愛好”式腐敗,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認為,是一些官員利用制度建設的缺陷,故意混淆“正常愛好”與“收受賄賂”的界線。“現(xiàn)有規(guī)定在很多地方執(zhí)行得不嚴格,本身也比較模糊,如缺少價值限額。”林喆介紹,世界上多個國家有專門的立法規(guī)定,如美國公務員每年接受的禮物價值不能超過50美元,意大利的規(guī)定折合約30美元,如有違背將受到嚴厲查處,觸及法律的交由法庭審理。“而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受賄立案標準是5000元,相比之下過于寬泛。”
李樂平還建議,要有效引入外部監(jiān)督,通過法律制度的強約束,把官員的愛好控制在自己實際能力之內(nèi)。與此同時,還應當采取管好官員8小時之外的“生活圈”、在財產(chǎn)申報時專門增加收藏品項目等監(jiān)管措施,使官員不敢染指超越自己實際能力的“愛好”。另外,有關部門應充分利用各種教育活動,加強相關部門黨員干部思想建設,把“公”字作為作風建設和預防腐敗的“總開關”。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把“公”作為基本的職業(yè)操守,不能以權謀私,更不能假公濟私。只有“公”字在心,才能在私利面前把牢自己,守住底線和紅線。徐伯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