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艷)昨天,本市2016版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公布,47個部門公布了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裁決、行政獎勵、行政檢查等近10類政府權力共計4600多項。這一“張”權力清單,將通過“曬”出各政府部門的“權力家底”,以保障各部門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并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47個部門的“權力家底”全部揭曉
按照中央的權力分類梳理,政府部門一共有“9+X”大類權力,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其他類別。對照這一權力類別梳理,今年本市47個部門進入權力清單范圍,47個部門“9+X”類權力一共達到4600多項。
去年,本市各政府部門首“曬”權力清單,引起關注。2016版清單有何變化?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權力清單實施的是動態(tài)管理機制,因部門及相關職責的調整,權力清單也會適時做出相應調整和修訂,因此出爐了2016版清單。
權力清單的出爐也意味著,本市47個部門的“權力家底”全部揭曉。按照市政府規(guī)定,對納入“權力清單”的事項,各部門必須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實施。
分門別類列權力每項權力列依據
按照政府的“9+X”權力類別,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共分成10份子清單,每項清單里又按涉及該權力的部門,分部門列明各自的權力。
如北京市發(fā)改委,除了未有行政裁決類別權力外,其他9個權力類別都有,分別在各份子清單中一一“曬”出,包括4項行政許可類權力、5項行政強制類權力、1項行政征收類權力、6項行政確認類權力、6項行政獎勵類權力、8項行政檢查類權力、1項行政給付類權力、10項其他權力等。
除了列明權力之外,各種政府權力的依據何在?是否合法合規(guī)?也在公布的權力清單中一一列明。如市旅游委的“旅行社設立許可”這項權力,清單中列明了該權力合法合理的三大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2013年)、《旅行社條例》(國務院令第5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4〕27號)。
老百姓可“對單”監(jiān)督政府部門
這些權力清單與普通老百姓有什么關系?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權力清單跟普通百姓的關系還是很大的,有些效果是立竿見影的,有些是隱形、長期的,權力清單可以拿來“一看”、“二用”、“三督”。
“一看”,看一看政府都有哪些權力?哪些事政府是“管著我的”,判斷“你來管我,你有這個權力嗎”?“二用”,如果找政府部門辦事,也可以使用權力清單,查一下找誰辦,看一下流程圖,照著樣本來進行;“三督”,就是通過這一清單行使監(jiān)督權,有意見可以反饋。
聚焦
權力清單之“行政檢查”權
市工商局:明確網絡交易檢查權
在昨日公布的政府部門2016版權力清單之“行政檢查”權清單中,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39個部門的行政檢查權共計555項,其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檢查權最多,為91項,其中明確了網絡交易的相關檢查權。于今年新成立的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也首次明確了三項行政檢查權。
在“檢查權最多”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檢查清單中,主要是對市場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包括傳銷、直銷、不正當競爭的檢查。易存爭議的“不正當競爭”行政檢查中,清單明確市工商局可以要求被檢查的經營者、利害關系人、證明人提供證明材料或者與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的其他資料并對其進行詢問,工商部門有權查詢并復制與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的資料,包括協(xié)議、賬冊、單據、文件、記錄、業(yè)務函電和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