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興縣教育局原局長王文華、副局長郭建軍,教育局電教儀器站站長盧勉3人,在教育系統(tǒng)采購教學軟件的過程中,多次收受供應商給予的好處費。
行賄人送錢,都送在茶葉盒、食品盒里;而收錢的3人,都表示收的錢不敢花,其中局長王文華家中搜出7根金條;副局長郭建軍把錢存在妹妹名下,有關部門從其父母家的鞋柜里搜出了贓款。
檢方指控,王文華、副局長在職期間,還濫用職權,使定興新成立的三中實驗學校,規(guī)避國家高中生禁收擇校費的相關政策,招生收取千余萬學費。
法院審理認為,3人構(gòu)成受賄罪。但王文華、郭建軍參與成立三中實驗學校,該校變相違規(guī)收取擇校費,但教育局、學校和返校生并無損失。兩人作為教育局的主要負責任人,雖在客觀上表現(xiàn)出一定的故意規(guī)避相關部門禁止性規(guī)定的行為,但不宜認定為犯罪。
《法制晚報》深讀記者今日獲悉,3月30日,河北省順平縣法院于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文華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判處郭建軍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判處盧勉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案情
教育局書記局長等3人
收軟件商賄賂90萬
現(xiàn)年55歲的王文華大學本科文化,自2008年11月起,任河北省定興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55歲的郭建軍于2009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定興縣教育局副局長,2016年3月起任教育局主任科員;
49歲的盧勉于2010年10月29日任定興縣教育局電教儀器站站長。
43歲的王書平只有初中文化,案發(fā)前是石家莊長安區(qū)方元圖書中心、長安區(qū)睿尚軟件銷售中心的實際控制人。
河北省順平縣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書平在銷售該公司產(chǎn)品的過程中,認識了時任定興縣教育局局長的被告人王文華、分管電教儀器站的副局長被告人郭建軍、電教儀器站站長盧勉。
此后,雙方達成了業(yè)務上的往來和共識。王書平為了能讓自己銷售的產(chǎn)品在教育系統(tǒng)中中標并順利通過驗收,拿到貨款,許諾給予王文華、郭建軍、盧勉感謝費。王文華、郭建軍、盧勉多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為王書平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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