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黃之鋒歷年來的所作所為,他從根本上就不符合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資格要求。2014年,黃之鋒就曾率眾沖進特區(qū)政府總部廣場,隨后鼓動他人并親自參與非法“占中”行動。今年的“修例風波”爆發(fā)后,黃之鋒尤其活躍,屢屢出現(xiàn)在各種非法暴力集會現(xiàn)場,不遺余力地煽惑、組織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更為甚者,黃之鋒甘當境外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樂此不疲地做棋子,隔三岔五地告洋狀。近年來,黃之鋒連續(xù)竄訪美國、德國,不斷讕言“香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極力尋求外國勢力支持、主動邀請外國插手香港事務。他還和臺灣的“臺獨”勢力眉來眼去,與其他禍港亂中分子向“臺獨”分子取經如何搞街頭運動,沆瀣一氣,臭名遠揚。今年8月,黃之鋒等人被曝與美國駐港人員密會,內容涉及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坐實了他就是個搖尾乞憐的“洋奴才”。
不只是黃之鋒,2018年1月,黃的同伙、時任“香港眾志”常委周庭也因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被選舉主任認定參選立法會港島區(qū)補選提名無效。早在2016年,香港立法會兩名候任議員就職宣誓時故意使用侮辱性語言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宣揚“港獨”,最終香港高等法院判決取消二人議員資格。
這些例子都說明,黃之鋒之流莫囂張、莫僥幸,不要想著在香港搞“顏色革命”,更不要試圖混入區(qū)議會、立法會這樣的建制內平臺搞“策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港獨”在任何情況下都行不通。黃之鋒們,醒醒吧?。ú褚蒽椋?/p>
原標題:黃之鋒們,醒醒吧!
《人民日報海外版》(2019年11月4日第04版)
原標題:黑漆噴寫“港獨”口號,港公務員當場被捕!解氣!在9月中旬的非法游行中,一名“黑衣人”被熱心市民快步上前摘下頭套。之后,他的身份被迅速起底,有網友發(fā)現(xiàn)原來他是海關關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