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清曌,“百名紅通”第41號。2016年2月的一天中午,我在圣格租來的房子里午休。突然,房門被敲響了,有兩三個當(dāng)?shù)鼐爝M(jìn)了屋子,這時我一抬頭,又看到幾個中國面孔的人,一瞬間,我都明白了。
此時,盡管我腦子里還是懵的,但內(nèi)心卻很平靜,沒有要反抗、逃跑的念頭。我當(dāng)即表示愿意回國。是的,我愿意。在逃跑了一年零四個月后,我感到累了,我的心很累。盡管我沒有勇氣主動回國自首,但既然警察找到了我,他們就是來帶我回去的,我不會拒絕,甚至覺得松了一口氣,我可以回家了。我非常想回家,經(jīng)常幻想怎么回家,現(xiàn)在不用再想了,沒有選擇的選擇就是最好的選擇。
接下來的幾天,我夜不能寐,開始回想往事,深刻地思考一些往日不敢想、不愿想的事。
1972年,我出生于一個知識分子家庭。我的父親是一位工程師,我的母親是一位老師,他們40多歲生了我,對我十分寵愛。我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他們都大我很多,所以我?guī)缀跸喈?dāng)于一個獨(dú)生子女般長大,養(yǎng)成了任性、不太會為他人著想的性格。
到勞動監(jiān)察支隊工作后,我接手了支隊的出納工作。2006年,支隊實行了農(nóng)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大量的錢涌進(jìn)了這個賬戶;與此同時,又是股市蒸蒸日上的時候。在這個我認(rèn)為是天時、地利、人和的時候,我和我的上司付耀波沒能管住自己的手、自己的欲望,滑進(jìn)了犯罪的深淵,走上了貪污歧途,不斷把錢投進(jìn)股市,一直賠、一直投,直到有一天清清楚楚地確認(rèn),我們再也不可能堵上這個窟窿了為止。我這才意識到,我犯罪了,我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了。我知道農(nóng)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的錢意味著什么,我貪污了這筆錢,會給社會造成多大的不良影響。我害怕了,非常害怕。
于是,我們做出了一個更加錯誤的決定:決定逃跑,跑到國外去。我們在網(wǎng)上找了一家代理移民的公司,想通過辦移民,給自己找一個相對合法的身份,以便在國外隱匿。盡管花了很多錢,但第一次辦移民還是失敗了。緊接著,又開始了第二次辦移民。在此期間,為了應(yīng)付各種審計、檢查,我們想了很多辦法,搞得身心俱疲。那個時候,我每晚都很久不能入睡,白頭發(fā)冒出一大推。為了緩解壓力,也為了做出逃準(zhǔn)備,我開始大量購買奢侈品和珠寶首飾。然而,事與愿違,瘋狂購物始終不能抵消內(nèi)心的負(fù)罪感,卻使我產(chǎn)生了破罐破摔的念頭,形成惡性循環(huán)。
當(dāng)移民手續(xù)辦下來,拿到護(hù)照的時候,出逃已經(jīng)迫在眉睫了。接下來,按著事先設(shè)計好的路線,我們輾轉(zhuǎn)了五個國家,最后到達(dá)圣格定居下來。
回憶至此,查找自己違法犯罪的原因,不外兩點(diǎn):
一是信仰缺失,欲壑難填。盡管我父母從小就教育我要做一個好人,不能違法亂紀(jì),但我從沒有一個堅定的信仰,既沒有理想,也沒有方向。在我的觀念中,作為女人我想要過得舒服一些,體面一些,繼而是更舒服一些,更體面一些。而這些需要金錢來支撐,于是道德底線已不足以攔住我攝取的欲望。古語有云: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時至今日,我覺得過去最誘惑我的東西,都失去了吸引力。我曾經(jīng)以為我需要一片海,其實我只需要一杯水;我以為我需要一棟別墅,其實我只需要一個溫暖的家。而事到如今,我不知什么時候才能再擁有這些了。
二是法律意識淡薄,一錯再錯。在我炒股賠到還不起之前,我沒有清醒地認(rèn)識到這種做法是一種犯罪行為。我的潛意識在替自己辯解:這不過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一種方法而已,只要我能很快地把錢還上,把賬做平,這就不是個事兒。正是這個愚蠢的念頭,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邁出了第一步。停止炒股時,我已經(jīng)意識到問題的嚴(yán)重性了,但是因為害怕懲罰,我沒能做到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反而心有僥幸,變本加厲地貪污公款,給國家造成了更大的損失、更壞的影響,也使自己越來越遠(yuǎn)離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