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興平“公捕公判”大會引爭議

12月9日,一篇興平“公捕公判”的新聞成為各大網(wǎng)站頭條,引發(fā)輿論爭議,一些市民認為,對那些罪名不重,也很年輕,公開處理雖然警示作用,但對他們以后的生活、工作都會產(chǎn)生影響。
>>官微發(fā)文
報道公開處理大會
12月9日,一篇興平“公捕公判”的新聞成為各大新聞網(wǎng)站頭條。在11月26日舉行公捕公判大會的興平市影劇院廣場上,廣場旁一家商店店主王先生說,“當天上午10點多,廣場上拉起橫幅,寫著公開處理大會,十幾名頭上罩著頭套,穿著藍馬甲戴著手銬的人被帶到廣場中央,說是公開宣判,四周還有很多警察維持秩序?!?/p>
據(jù)媒體報道稱,興平市政法委微信公眾號11月26日曾推文,對此公開處理大會進行了報道。昨日,華商報記者查詢該公眾號,該推文已經(jīng)被刪除。通過網(wǎng)絡搜索,一篇標題為《興平依法公開處理17案29人》文章中提道,此次大會的舉辦是為加大興平平安創(chuàng)建力度,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17案29人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在當日被公開處理。其中,會上對2案5人宣布刑事拘留決定,對11案19人宣布實行逮捕決定,對運輸毒品罪、盜竊罪、交通肇事罪、賭博罪等4案5人進行公開宣判。
>>興平市政法委
今后不再召開此類大會
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堅決制止將已決犯、未決犯游街示眾的通知》。明明已經(jīng)禁止,為何還能召開公審大會,程序是什么,沒有執(zhí)行部門提出異議嗎?
12月9日,華商報記者就此問題來到興平市政法委,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網(wǎng)上的報道他們看過,領導現(xiàn)在不在,回來后會及時向記者回復,但截至記者發(fā)稿,仍未接到對方回復。興平市人民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不清楚,領導不在。
除法院外,興平市檢察院、公安局也是大會參與方。興平市檢察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是接到上級的通知,組織人員參加大會。興平市公安局政治處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大會是市上統(tǒng)一組織安排的,公安機關只是參與,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嫌犯押運以及現(xiàn)場秩序維護工作。對于此事是否合適,該工作人員說,合理不合理,他們不好說,他們只是執(zhí)行上級命令。咸陽市政法委也稱請示領導后再給予回復。
興平市政法委曾就召開公開處理大會一事向媒體書面回復,承認召開公開處理大會與上級倡導精神是不一致的,今后將不再召開此類公開處理大會,嚴格遵守上級規(guī)定。召開此次大會是因為,最近‘兩搶一盜’案件呈上升趨勢,部分受害群眾反映強烈,到單位要求召開公開處理大會。
而對此,咸陽市政法委回復稱,作為上級部門,此前并未收到興平召開公開處理大會的申請,而當?shù)匾矡o明確規(guī)定禁止召開此類大會,目前也沒有相關問責依據(jù)。
>>律師
違反刑法無罪推定原則
陜西立剛律師事務所律師?,|平表示,公捕公判首先違反了刑法里無罪推定原則,不管是逮捕還是判決,在法院終審判決之前,并不能確定嫌疑人是有罪的,這種方式會給當事人自己辯護和律師提供辯護意見造成了一種先入為主的影響。
另外,當事人是有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訴訟權利的,如果案件還在偵查階段,公捕違法反了刑事訴訟法里的秘密偵查原則的,可能會對潛在的案件事實查明和相關證人的舉證工作造成一定影響。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在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委托律師向當?shù)卣C關提起民事追責。華商報記者 劉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