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并不能因為有文物流失,我們就要關閉文物市場,但確實應加大監(jiān)管力度。
我去山西某地,地下文物都是村民祖先的墓葬,可盜墓賊來挖祖墳,村民不但不制止,甚至還幫助他們。當然,這是20年前的情況,這些年不知道情況有沒有改善。
幾千年來,國家文物被盜現(xiàn)象一直絡繹不絕,問題出在哪?如何改善這種狀況?如果我們能想出一丁點辦法,對我們國家的文物事業(yè),乃至對中華民族文化的傳承,都是有幫助的。
哪怕是想出一丁點能夠改善這種狀態(tài)的措施也好,甚至對這些問題有比較透徹的觀察,對我們國家大的事業(yè)甚至是中華民族思想的延續(xù)都會有幫助。
保護好證據(jù)是防范流失之本
對于流失文物,應該有一個清晰的定義,就是通過非法渠道流失到外面去的,而非贈送或市場貿(mào)易出去的,后者的數(shù)量也很多。比如在莫桑比克的一個海島,岸上能看到青花瓷碎片,當?shù)厝苏f鄭和下西洋時曾到過這,我想,這些文物就不屬于流失文物。
對于流失文物,我們應該有一個比較理性的態(tài)度,在我有生之年,目前這種狀況可能還會繼續(xù)下去。
對于缺乏資料的流失文物,也有成功索回的案例,比如當年一個私人藏家贈給法國吉美博物館一批中國流失文物(在甘肅省掠取的、至今已有近2000年歷史的純金古董,含金量平均為93%),我們知道后,立刻對博物館施壓,有10年與吉美博物館斷絕聯(lián)系,2015年5月15日,該博物館舉辦了文物歸還的遞交儀式,親手將金器歸還給了中國。
能成功索回,因為我們有詳實的學術報道,甚至做了金屬分析,證明這些文物跟我國收藏的相關文物是完全一樣的。當年第一個圓明園獸首拍賣時,我們的專家對相關情況就沒有這么清楚,而對于吉美博物館這批文物,我們拿得出硬證據(jù),走上法庭也能被法律所認可。
我們曾從英國追回3千件文物,我曾陪著兩名蘇格蘭警員看過這些文物,比如一塊墓碑,我們不知道它什么時候流失出去的,拿不出法律上的東西,即使上面寫著你爺爺?shù)拿郑扇绻悄銧敔斔徒o人家的,或者是賣給人家的,你怎么辦呢?所以,應該做好完備的檔案記錄,這是為未來做準備。陳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