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為名 要老板支付女兒10萬加元留學費
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趙某公司先后向國家食藥局提交碧生源牌清源茶、碧生源牌潤元茶、碧生源牌思悅顆粒的申報資料,趙某請托童敏幫忙加快審批進度,童敏答應(yīng)盡力幫忙。后童敏在審批表司領(lǐng)導(dǎo)復(fù)核欄簽字批準。
2011年上半年,童敏以借為名,要求趙某為女兒支付10萬加拿大元的學習費。同年,趙某委托他人向童敏的女兒支付了這筆費用(按2011年最低中間價折算折合人民幣60萬余元)。后童敏未予歸還,也沒說過要還。
趙某在證言中稱,2011年左右,童敏說女兒在加拿大上學,急需用10萬加元支付一筆和學習有關(guān)的費用,問他在加拿大有沒有熟人,幫他應(yīng)個急,他在國內(nèi)還給他錢。趙某讓同學幫忙給童敏的女兒打過去10萬加元。之后,童敏沒提過還這筆錢的事情,也一直沒有還。
童敏曾供述稱,2009年,其在一次會上認識了趙某。2011年上半年,前妻劉某說女兒想在加拿大貸款買房,因為趙某之前幫他給女兒和前妻帶過錢,他想到向趙某借錢。當時提出向趙某借10萬加元,等他南昌的房子賣了就還他,趙某答應(yīng)了,因為關(guān)系熟沒打借條。
情婦一起收錢 向藥企老板要錢買奧迪
2009年至2011年間,童敏接受杭州醫(yī)企董事長張某的請托,為張某公司向國家食藥局申請保健品更名和轉(zhuǎn)讓,為張某和自己的情婦蘇某銷售藥材提供幫助。為此,童敏于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先后在北京收受或同意其情婦蘇某收受張某給予的錢款,共計93萬余元,其中,情婦蘇某50萬元,購買奧迪牌轎車一輛。
張某在證言中稱,2011年年初,童敏介紹他代理加拿大進口的海狗油軟膠囊保健品,后來外企想取消他的代理權(quán),在童敏的斡旋下,該公司繼續(xù)代理。2011年底,公司在北京成立銷售辦事處,經(jīng)理蘇某是童敏推薦的。一次吃飯,蘇某提出需要一輛車,他知道蘇某和童敏是情人關(guān)系,為了討好童敏,就馬上同意了。湊了50萬元現(xiàn)金送給蘇某,蘇某買了一輛銀灰色的奧車Q5轎車。
蘇某稱,2006年至2012年間,其與童敏感情好過。
2011年,童敏推薦蘇某到張某的公司北京辦事處工作。一次她當著童敏的面提出北京辦事處要買輛車,落在她名下使用。童敏說奧迪Q5性價比挺好,張某表示就買奧迪Q5。2011年上半年,3人一起吃飯時,張某提出公司想向同仁堂健康公司提供蟲草。后來甘肅某藥業(yè)的楊總找到她和張某,希望通過她和張某賣蟲草給同仁堂健康公司。談好以后,她共得到收益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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