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初,林某添加了一個自稱叫“蔡某曼”的陌生女子為微信好友,并以男女朋友關系網(wǎng)戀。2018年1月13日至2月1日期間,“蔡某曼”多次以急需用錢為由向受害人索要錢財。因對方長期在朋友圈和聊天中的苦心經(jīng)營,受害人對此深信不疑,分別通過微信和銀行轉賬等方式給“蔡某曼”匯錢。當對方再次以不同理由向其索錢時,林某才意識到被騙,遂報案。而此時,他總共已給對方轉賬87697.98元。
網(wǎng)絡交友有風險,談情說愛需謹慎
針對類似案件,警方提醒大家,網(wǎng)絡交友時,請多留個心眼。
一是不要輕易給出能確定身份的信息,包括家庭地址、學校名稱、家庭電話、密碼、父母身份、家庭經(jīng)濟狀況等。二是不要單獨與網(wǎng)上認識的朋友會面。如果認為非常有必要會面,要到公共場所,并且要有朋友陪同。三是記住你在網(wǎng)上讀到的信息有可能不是真的。例如,一個網(wǎng)上和你交往的18歲女孩,可能是一個40歲的男性。四是單獨在家時,不要允許網(wǎng)上認識的朋友來訪。五是若與對方剛認識不久就多次借錢的,需保持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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