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施雨岑)如何看待文物保護和利用的關系?二者的邊界在哪里?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勵小捷近日表示,文物保護與利用可以相互促進,二者相互依賴,相互轉化,要辯證看待它們的關系。
在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主辦的“第三屆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論壇”上,勵小捷闡述文物保護與利用的辯證關系,并對文物利用的內涵和邊界進行梳理。他認為,文物利用的內涵至少應該包括三個要素:一是為社會公眾之目的,二是有利于增進對遺產的認識和理解,三是利用與保護應該是統(tǒng)一的。
“保護與利用可以是相互促進的。比如古建筑,封閉起來不用反而會加速其損壞;對保存狀況已經(jīng)十分脆弱的文物,應該有限制地利用?!眲钚〗菡f,文旅結合已經(jīng)是文物保護利用越來越明顯的趨勢。經(jīng)營性利用帶來經(jīng)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的問題,需要通過加強管理、規(guī)范利用行為來避免和解決,不能因噎廢食。
本次論壇以“活化利用創(chuàng)新驅動”為主題,來自全國各地的近200位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組織、機構和團隊代表和相關領域的專家參加論壇,對文物活化利用的新觀點、新路徑等進行了積極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