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中午,酒醒后的胡某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完全不記得前一晚發(fā)生過什么。原來,當(dāng)天晚上22時許,胡某和他的姐夫徐某喝了1斤多白酒,隨后兩人又去了好運路一家KTV唱歌,每人又喝了四五瓶啤酒。
唱完歌后,徐某因醉酒不小心摔了一跤,將自己的額頭磕傷了。兩人想打車去醫(yī)院看病,但因為酒喝得太多,走路都走不穩(wěn),路過的司機也不知道他們是在打車便直接離去。
胡某看到這么多車沒有一輛愿意停下來,頓時就來了氣,加上酒精作用,胡某拿起路邊的一輛共享單車,向正在行駛的出租車砸去,導(dǎo)致出租車車門受損。砸了車的胡某還不解氣,又向停下來的另一輛出租車踢了一腳。
目前,胡某被余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6日。
(素材來源:余杭公安實習(xí)編輯: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