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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令”形同虛設 多平臺“頂風作案”發(fā)大標

2017-09-04 08:31:07    中國經濟網  參與評論()人

距離最后期限還有一段時間,部分平臺可能覺得在這期間超額發(fā)標,性質并不算嚴重。從公開的媒體報道來看,目前還沒有哪家平臺因為超額發(fā)標被罰。

頂風作案!

近日,有5家P2P平臺因突破借款余額上限而遭國家互聯(lián)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點名。其實,如今在借款余額上限方面違規(guī)的又何止這5家平臺。

至今,“限額令”已出臺一年有余,為何依舊有那么多網貸平臺要冒險?

“這一年來,監(jiān)管機構針對網貸行業(yè)發(fā)布了各種管理規(guī)定和禁令,而個人認為其中最嚴厲的一條就是‘限額令’?!币晃粯I(yè)內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無論是資金存管的要求,還是信息披露的規(guī)定,對于仍舊想在網貸行業(yè)干下去的平臺來說是可以努力去達成的目標。但借款余額上限對很多平臺而言是關系生死存亡的一條,無法成功轉型的話,那就只能退出網貸行業(yè)。”

僥幸心理作祟

國家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巡查發(fā)現,部分網貸平臺未嚴格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貸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

根據披露,“首金網”旗下部分“匯金?!表椖俊ⅰ懊赘捉鹑凇逼煜虏糠帧傲旅赘住?、“年年米缸”項目、“微金在線”旗下部分“微·房貸”項目、“新富金融”旗下部分“企業(yè)貸”項目、“錢生花”旗下部分“經營周轉貸”項目等涉嫌突破借款余額上限。

2016年8月24日,中國銀監(jiān)會等四部門聯(lián)合頒發(f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yè)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2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100萬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10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余額不超過500萬元。

然而,違規(guī)突破借貸余額上限的又豈止這5家網貸平臺而已。博金貸、旺財谷、鑫合匯、中融寶、銅掌柜等眾多平臺上的大額標的并不鮮見。

“如果仔細甄別的話,業(yè)內還在發(fā)大額標的平臺估計少說都有幾十家,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網貸平臺?!鄙鲜鰳I(yè)內人士指出,“其中一些平臺的大額標可能不排除有存量標的因素,但是多數還是在《暫行辦法》出臺后發(fā)的新標。對一部分網貸平臺來說,因為目前整個行業(yè)仍處于整改期,因此抱著僥幸心理想在這個期限內多賺一點;還有一些平臺的話應該是明知自己無法最終完成備案登記,想在清盤或跑路前能做多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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