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蚌埠一糧站女站長獲刑:曾鎖縣糧食局大門,毆打副局長
7月30日,安徽蚌埠市固鎮(zhèn)縣濠城糧站原站長劉玉華貪污、挪用公款、行賄、尋釁滋事一案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名女職工曾在當?shù)丶Z食系統(tǒng)“稱霸”,包括隨意辱罵、毆打固鎮(zhèn)縣糧食局紀委書記、副局長,并用鏈條鎖先后兩次將糧食局老辦公樓大門鎖上,甚至讓省級檢查組繞道而行。
微信公號“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稱,劉玉華貪污、挪用公款、行賄、尋釁滋事一案,蚌埠市禹會區(qū)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劉玉華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宣判后,劉玉華不服,提出上訴。
之后,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9年7月1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上訴人劉玉華在固鎮(zhèn)縣濠城糧站(后更名為濠城糧油收儲庫)任副站長、站長、副主任等工作期間,單獨或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違法采用收取糧食銷售款不入賬、虛造支出、違法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貪污公款251.166151萬元。劉玉華在侵吞國家財產(chǎn)的同時,安排糧站會計將固東面粉廠付給濠城糧站的702噸共計109.512萬元的小麥款分三次入賬,用于自己生意上的周轉;在某建筑承包商單某林因投標需要交納保證金,向劉玉華提出借錢時,劉找到時任固鎮(zhèn)縣劉集糧油收儲庫主任的徐某林(已判決),動用該庫糧食質量保證金50萬元借給單某林投標使用。劉玉華在貪污、挪用公款的同時,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分別向陸某合等9人行賄,共計人民幣21.4萬元。
6月1日,廣西象州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5月30日,象州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即出擊,不到兩小時抓獲犯罪嫌疑人覃某,快速破獲一起命案。
央廣網(wǎng)合肥7月27日消息(記者梁明星)受副熱帶高壓控制,今天安徽又是火辣辣的一天,全省范圍持續(xù)“高燒”不退。目前,有33個縣市發(fā)布了高溫預警,其中有23個高溫橙色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