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藏羚羊 資料圖
近日,有中國公民因攜帶藏羚羊羊毛披肩出境被印度海關扣留并起訴。藏羚羊被《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為嚴格禁止貿易的重點保護物種,受到印度《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的重點保護,在印度購買、運輸、攜帶藏羚羊及其羊毛制品入出境均屬違法。
印度《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相關法規(guī),禁止購買、運輸、攜帶藏羚羊、老虎、獅子、犀牛、野驢、狼、鹿、豹、熊、野水牛、沙漠狐、海龜、鯊魚、海豚等近百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并禁止購買、運輸、攜帶小葉紫檀、檀香等珍稀植物原木或經粗加工的木料。違者將被罰款、拘留甚至判刑,違禁品將被沒收。
中國駐印度大使館再次提示赴印中國公民,嚴格遵守印度《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相關法規(guī),切勿購買、運輸、攜帶違禁動植物及其制品。
新華社西寧7月17日電(記者張大川)記者從可可西里卓乃湖保護站獲悉,經過30余小時的星夜跋涉,巡山隊員17日下午成功將7只藏羚羊幼仔從卓乃湖保護站安全轉移至索南達杰保護站野生動物救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