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動物園結束馬戲表演為什么不能讓動物取悅人類?
廣州動物園動物行為展示館9月1日正式閉館,將規(guī)劃建設成為非經營性的科普展館,面向公眾免費開放。這意味著,已有24年歷史的廣州動物園馬戲表演就此謝幕。
這個消息讓很多孩子不高興。表演取消的理由是強迫動物表演取悅人類不符合現(xiàn)代文明,一些人對此觀點難以接受。不過,能讓人理解的一個最大的理由是,人與人的相互取悅是你情我愿,但人要求和訓練動物表演,則是強迫動物,勉動物為難。在人的世界里大家都知道,強迫人做某事是違背人權的,現(xiàn)在這個原則要推論到動物,也就是要承認動物的權利和意愿,不能強迫動物做它們不愿意做的事。
在人與動物的關系上,有三個歷程演繹了人對動物的尊重和對其權利的承認,即動物的解放,動物的權利和動物的福利。盡管這些理論并不能說服所有人,但還是可以嘗試一下來理解這些人為何要為動物說話,以及動物園取消馬戲表演的理論依據(jù)。
動物解放最早是由澳大利亞籍美國動物倫理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提出的,他在1975年出版的《動物解放》一書中提出,動物是有感知力的,如果以一種導致痛苦、難受和死亡的方式來對待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那么,以同樣的方式來對待動物也是錯誤的。因此,需要解放動物。直到今天,這一理論還有影響力,他的《動物解放》一書被認為是“動物解放運動的圣經”。不過,辛格的一些觀點也并不為人們所接受,例如他提出的“動物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被殺死”就不被認同。
于是,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州立大學教授湯姆·雷根(Tom Regan)提出了動物的權利來補充辛格的動物解放的不足。雷根在其1983年出版的《為動物權利辯》一書中,第一次以哲理來辨證清楚地指出為什么根據(jù)一貫性的原則,某些非人類的動物也擁有一些基本的權利。
雷根認為,動物也有意識和情緒,與人一樣,每個動物都帶給世界一個完整的精神存在,稱其為生命主體。只要是生命主體,就有其固有價值,并擁有道德權利。所以,動物作為生命主體,享有基本的道德權利,并且與人類平等地享有這種權利。雷根也認為,“生命主體”并不包括所有的動物,但起碼包括所有“一歲以上的哺乳動物”,并且,所有飼養(yǎng)食用動物、動物試驗以及商業(yè)捕獵行為都應被禁止。顯然,雷根的主張也無法得到人們的完全認同。
于是,1976年美國人休斯(Hughes)出場了,他提出了動物福利的概念,其核心是人類可以利用動物,但是,要讓動物,如農場飼養(yǎng)中的動物與其環(huán)境協(xié)調一致,使其具有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狀態(tài)。也就是說,要讓動物享受生理福利和心理福利。
生理福利體現(xiàn)為,在食物上動物享有不受饑渴的自由、生活環(huán)境應該舒適的自由,同時動物應享有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威脅的自由。這三者都是動物生存的基本條件,三者的滿足是保持動物生理健康的保障。
相較于生理福利,動物的心理福利難以用具體標準或儀器來測量,因為動物不會說話,不會表達它們是否高興。但是,從動物的體態(tài)語言是可以感知動物是否高興和平靜的,最大的一點就是,它們的天性是否得到發(fā)揮而不受抑制。
從這些原則出發(fā),就要求在飼養(yǎng)過程中,人應愛護動物,不得隨意毆打、虐待動物,或者在工作活動中應盡量注意舉止行動。各種動物都具有各自的天性,當然完全滿足其天性是不可能的,但是要在盡可能的范圍內改善它們生存的空間和環(huán)境以滿足它們的天性。
因此,如果逼迫動物做違背它們天性的事,就不符合動物的倫理。動物學家珍妮·古道爾也稱,與動物交朋友和保護動物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是,不要打擾動物,讓動物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游戲規(guī)則去生存。這可能正是廣州動物園取消動物馬戲表演的理由和理論依據(jù)。張?zhí)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