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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水也要APP:粗制濫造的校園APP讓人倍感滋擾

2018-11-13 13:24:15  北青報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打熱水也有APP是該好好治理了

打水也要APP:粗制濫造的校園APP讓人倍感滋擾

楚一民

打熱水一個APP、發(fā)學分一個APP、跑步一個APP、連無線網(wǎng)絡(luò)一個APP、刷網(wǎng)課一個APP……在一些高校原本為方便師生、提高效率的信息化手段在實際管理和運營中卻出現(xiàn)了過度傾向:一個個打著智能便捷、學分掛鉤旗號的手機APP逐漸編織成一張網(wǎng),將許多大學生裹挾其中,有的APP粗制濫造,存在不少漏洞;有的視學生市場為“唐僧肉”,投放各類奇葩廣告……

在今天這樣一個“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通過手機APP,對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實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原本并不是什么壞事。但如果這些校園APP過于充斥泛濫,不僅數(shù)量過多、粗制濫造,而且動輒強制使用或與學分掛鉤,而且大量廣告無孔不入,這顯然又讓校園APP管理徹底變了味,無助于改進提升校園管理的質(zhì)量效率,而且無形中給使用這些APP的大學生,徒增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煩惱。

一些粗制濫造的校園APP,頻頻發(fā)生“學分漏記”情況。一些校園APP被同時要求強制安裝使用,其實又沒有太大的實際使用價值;而這些校園APP中包含的大量廣告,更是令人不勝其煩。此外,這些APP不僅數(shù)量過多,而且質(zhì)量良莠不齊,還可能潛在諸如“偷盜手機流量”、“泄露個人隱私信息”等各種明顯的安全風險和隱患。

這些過度泛濫的校園APP亂象,不只是讓人倍感滋擾,從法律角度來看,事實上也已涉嫌違法侵權(quán)。簡單粗暴地強制安裝使用這些APP,可能涉嫌違反《消法》,侵犯大學生的自主消費選擇權(quán),如依據(jù)《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quán)自主決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wù)”;而工信部《移動智能終端應(yīng)用軟件預置和分發(fā)管理暫行規(guī)定》也曾明確,“提供移動智能終端預置軟件……應(yīng)依法維護用戶的知情權(quán)和選擇權(quán),不得侵犯用戶合法權(quán)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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