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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過年咋成了就地加班?過節(jié)福利不能沖抵過年加班工資(3)

“用人單位不能把提倡就地過年當成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借口,加班費不能因為提倡就地過年而‘就地蒸發(fā)’?!敝苡衿继嵝?,企業(yè)鼓勵職工就地過年發(fā)放的新年紅包、加班補貼、過節(jié)安家費等都屬于福利,不能用于沖抵春節(jié)期間職工的加班工資。

不應只讓職工“用愛發(fā)電”

老家山東、在廈門某酒店工作的陳婷(化名)面臨的困惑是:我到底算值班還是加班?

去年,陳婷所在的酒店成為隔離酒店,她每天穿著防護服為在酒店內進行隔離觀察的客人提供送餐、體溫檢測等服務。

今年春節(jié),陳婷又接到了春節(jié)期間酒店提供定點隔離服務的通知,她也早早就做好了不能回家過年的準備。但和去年一樣,她今年也沒收到酒店開出的加班費。“酒店說這是值班不是加班,值班沒有加班費。”陳婷對此感到不解。

陳婷到底是值班還是加班?酒店能否以值班為由不給加班費?過年期間在防疫一線,加班和值班又該如何界定?

邱媛媛告訴《工人日報》記者,根據(jù)勞動法,加班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jīng)營需要,經(jīng)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xù)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并非法律概念,通常認為,值班是指職工根據(jù)用人單位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

邱媛媛表示,要界定隔離酒店工作人員在過年期間的工作是值班還是加班,必須依照勞動合同內的有關條款,判斷工作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是否屬于合同內所約定的“本職范疇”,是否具有“生產性”,以及能否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收益。

“一個企業(yè)的人情味,對于防疫一線的職工來說,或許就是這個年的年味。值班雖然不算加班,但企業(yè)可以給予補助。”邱媛媛表示,“就地過年仍是過年,用人單位不能讓職工‘用愛發(fā)電’?!?/p>

(責任編輯: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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