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張下一張【吃著撿的薯條卻對770元現(xiàn)金不動心】2015年7月,浙江嵊州警察魏張劍和幾名同事像往常一樣在嵊州文化廣場一帶巡邏,這時一名流浪漢走近他們的車子,流浪漢穿著一件迷彩服外套,頭上戴頂迷彩帽,頭發(fā)很長,還背著一個用紅色條紋床單裹起來的包裹。敲下車窗后,流浪漢將一個女式皮夾交給警察,里面有銀行卡、身份證、和各種會員卡、超市消費(fèi)卡等,還有770元現(xiàn)金,并示意自己是聾啞人。之后,張劍和同事拍下了這名流浪漢的照片,他吃著撿來的薯條,卻沒有對錢包里的770元現(xiàn)金動心。(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