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葩證明”何時能鏟除?
徐義清的遭遇在網(wǎng)絡引發(fā)了熱議。網(wǎng)友“我宣布獨立”說,像祖父母是否在世和是否再婚等事,完全可以就事主陳述進行公證,如果陳述虛假,事主擔責就是了。
網(wǎng)友“陸文江”說,正是這些奇葩證明,令人疲于奔命。簡政放權還需正視老百姓需求,真正把審批事項減下來,讓辦事程序簡便易行,讓公眾少付出辦事的成本和精力,有更多的獲得感。
“嚴守規(guī)章制度是好事,但為民辦事需要更加積極主動的態(tài)度和作為。”湖北三雄律師事務所律師毛勤國說,要求繼承人提交100多年前出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證明,超出了普通百姓的能力范圍,真正落實服務為民,相關部門就應該行使自己的職權,積極走訪調查取證。
“中國網(wǎng)事”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各地全面清理各類“奇葩證明”和繁瑣手續(xù),但在一些地方,不少群眾仍被要求出具諸如“祖父母死亡證明”“無小三證明”等難以出具的證明。一些專家和網(wǎng)民表示,開證明看似事小,實則關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避免政府部門“漫天要證”,需要從制度設計到思想作風上全面發(f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