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遼寧鳳城交警撞死人找人頂包法院正副院長受托幫其脫罪)
遼寧省鳳城市公安局交警盧某交通肇事撞死人后,讓親戚王某頂包。案發(fā)后,盧某父親找到鳳城法院院長鞠傳杰幫忙免予兒子的刑事處罰以保下公職。院長指派副院長李某中經辦此事,盧某雖然犯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卻免予刑事處罰。一審判決后,該案經丹東市檢察院抗訴,丹東市中院最終改判盧某3年半的有期徒刑。
不僅如此,鳳城法院副院長李某中還多次受托,對犯罪嫌疑人重罪輕判,其中包括“假釋不合條件罪犯的營口監(jiān)獄副監(jiān)獄長”,枉法對其從輕量刑。
李某中還多次受托,在審案或者案件執(zhí)行過程中,為請托人辦事,收錢、收金條。
法制晚報深讀記者今日獲悉,遼寧省丹東市中院終審以受賄罪,判處李某中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犯徇私枉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據(jù)法制晚報深讀記者了解,在李某中一案中,鳳城法院院長鞠傳杰也涉及其中。據(jù)2015年6月丹東市紀委消息,丹東市紀委對丹東市供銷社副主任劉濤、鳳城市人民法院院長鞠傳杰兩人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其涉嫌犯罪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而在李某中一案中,鳳城法院有多名法官涉案。
徇私枉法
交警撞死人
法院正副院長幫其脫罪
李某中,男,1965年1月出生,曾任遼寧省鳳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記者注意到,在李某中一案中,鳳城法院院長鞠傳杰也涉及其中。
丹東市寬甸法院判決認定,2012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李某中任遼寧省鳳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在其主管的刑事審判活動中徇私、徇情違背事實和法律進行裁判,使得盧某、費某、李某3名被告人重罪輕判。在此期間,李某中收受周某等人給予的感謝費共計2萬元。
2011年3月,鳳城市公安局交警盧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為逃避刑事責任,盧某讓親屬王某頂罪,他們?yōu)榇诉€立了攻守同盟。警方錯將王某列為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并刑事拘留。此后,警方查明案件,以盧某涉嫌交通肇事、王某涉嫌包庇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鳳城市檢察院以盧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證罪,王某涉嫌包庇罪向鳳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