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洗冤錄
2008年12月25日
朱晉川因涉嫌搶劫被抓獲
2009年3月19日
被提起公訴,隨后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12年5月23日
在被關押3年4個月零29天后,法院撤銷了此前判決,改判其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免于刑事處罰
2017年5月27日
法院再次改判為無罪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丁偉受訪者供圖
朱晉川無罪。5月27日上午,馬邊縣法院,聽到這5個字后,樂山人朱晉川心潮澎湃。
“終于還我清白了!”今年30歲的朱晉川,2008年12月25日因涉嫌搶劫被抓獲,2009年3月19日被提起公訴,隨后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在被關押3年4個月零29天后,2012年5月23日,法院撤銷了此前判決,改判其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免于刑事處罰。今年5月27日,法院再次改判朱晉川無罪。
從搶劫罪到非法侵入住宅罪再到無罪,從10年有期徒刑到免于刑事處罰再到無罪,這8年多里究竟經歷了怎樣的曲折?

5月27日宣判無罪后,朱晉川(右一)和母親、律師在法院外留影。
事發(fā):
幫人收賬迷了路被當搶劫犯抓獲
朱晉川是樂山市中區(qū)人,中專畢業(yè)后當了兩年兵,后到成都鐵路局達州機工隊工作。2008年9月,在重慶崗位培訓放假期間,21歲的朱晉川回到了樂山。那年12月24日下午,他隨朋友一起到馬邊,幫忙催收1800元欠款。當天晚上,路過縣城北門橋時,看到停著幾輛警車,以為是抓自己的,便決定繞道走。
慌不擇路之下,朱晉川和朋友走散了?!靶寂艿袅艘恢弧!敝鞎x川回憶說,迷迷糊糊中他躲進一個草垛睡著了。12月25日凌晨6時30分許,朱晉川醒來后又冷又餓,來到該縣民建鎮(zhèn)東光村3組一民房前,“身上打濕了,皮鞋也丟了,想烤烤火,再借雙鞋。”
朱晉川說,他還沒來得及敲門,女主人蘇某就開了門,可能是看到他嚇著了,尖叫著跌倒在地。蘇某的丈夫董某驚醒后出來,還誤以為他是熟人,招呼他進屋坐。朱晉川沒敢進屋,董某也反應過來,操起鋤頭就上來,嚇得朱晉川撒腿就跑。但沒跑多遠,就被董某和村民抓住,打了一頓送到派出所,“說我是搶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