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凡事都怕過頭了。人們過于沉溺于歌舞藝術,一定是哪方面出了問題。
我們通常對一件事“算總賬”,不外乎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熱愛歌唱藝術為例,或許全民歌唱水平也歷史性地有所提高,但這并不算是問題的全部。我們到底出了多少對時代對社會有用處的歌手?還有,我們的歌曲在世界流行音樂、藝術歌曲榜單上有著怎樣的地位?
恕我孤陋寡聞,從世界流行音樂、歌唱藝術的總體情況看,我們的成就,恐怕與我們的投入,與我們“歌唱大國”的地位不那么相稱。
這就難免要說到“算總賬”的欠賬環(huán)節(jié)了。
不用說,越是迷戀歌舞藝術,越是存在著噪音污染。
從前看到過一則軼聞。說是一個歌唱家與一位表演藝術家相鄰而居。歌唱家嘛,總是要吊吊嗓子的。任你是天籟之音,天天吊,對鄰居的安寧權也是一種打擾。就為這種事,最后兩位成名成家的人兒,直接鬧到拳腳相加,然后各自搬家不歡而散。
試想,連職業(yè)歌唱家吊嗓子,也可能讓人不忍卒聽,更何況不知道如何掌握氣息、音量的業(yè)余愛好者呢?
說到“唱歌污染”,也與我的工作有關。我們的同事常年會接到關于KTV擾民的投訴或者問責,人們熱愛唱歌,商家熱衷賺錢,這明擺著是一個治理難題。放眼我國城鄉(xiāng),哪個地方沒有個KTV一條街?哪個KTV一條街會不放出噪音污染?哪個釋放噪音污染的KTV,你有理由讓他停業(yè)關門?
我看我們的同事的辦法是,除了一次又一次臨時性地去警告一下,然后不厭其煩一篇又一篇地向上面寫回復回告之外,基本上沒有什么好的治理辦法。
難道有許多事情真的現實無解,需要時間來解決嗎?
不是說中國式歌舞社交、歌舞娛樂、歌舞養(yǎng)老、歌舞休閑、歌舞文明毫無用處,但“樓邊歌舞團”之類,偏不肯找其他的替代辦法,比如在家里唱,到山野去唱,或者布置一個隔音效果好的室內歌廳之類,偏要天天轟炸小區(qū)的人們,除了剝奪人們的安寧權之外,至少還會影響孩子的學習和成長,會影響喜靜者的身心吧?
OK,不管你承認不承認,我們事實上已經進入了一個過于迷戀歌舞藝術的時代。眼下恐怕還是得正視現實,既然我們連廣場舞都認了,又有什么理由不接著忍耐“樓邊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