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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食客掌摑老板娘十幾下 竟是因為被說"窮鬼吃不起"

2017-12-24 08:21:20  杭州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廣西新聞網(wǎng)-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劉山)12月22日上午9時20分許,柳州市八一路一家米粉店男食客與老板娘起糾紛。雙方一言不合就開打,110民警趕來才把男子和老板娘勸開。

米粉店老板娘稱,該男子來米粉店后點了一碗5元錢的素粉,米粉打好后男子卻爆粗口抱怨粉店米粉價格貴,她回應(yīng)了一兩句,該男子當即沖過來朝她面部猛摑。老板娘說,米粉店是明碼標價,不存在價格貴的問題,看到男子態(tài)度不好,便回應(yīng)了一句“窮鬼吃不起”,沒料到一下惹惱了男子。

有目擊者看到,男子掌摑老板娘后轉(zhuǎn)身離開,老板娘當即追出粉店。隨后兩人繼續(xù)發(fā)生沖突,男子將老板娘摑倒在地,米粉店老板急忙從店里跑出來勸阻。米粉店老板娘被打后撥打110報警,柳北巡警大隊警務(wù)中隊出警,對雙方糾紛原因進行調(diào)查。

男食客掌摑老板娘

男食客掌摑老板娘

其間,兩人仍不斷爭吵,民警數(shù)次攔住兩人。爭吵過程中,男子幾次怒向老板娘稱自己并非沒有錢吃粉,卻被老板娘罵“窮鬼”很氣憤。老板娘則稱被該男子朝臉部猛摑了10多下,之后感到頭暈無力。記者看到她的右臉充血發(fā)紅,右眼球也布滿血絲。

男食客掌摑老板娘

男食客掌摑老板娘

柳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對此事進行了后續(xù)調(diào)查和處理。值班民警李警官介紹,當事雙方后達成和解,互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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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開打員工頂了幾句嘴就遭老板掌摑】

來自沙坪壩公安分局消息:近日,沙區(qū)一餐館老板和員工一言不合就開打,員工被扇巴掌后委屈報警。

7月9日9時10分許,有市民報警,稱被老板打了。民警聯(lián)系報警人李某并立即趕到現(xiàn)場。

經(jīng)了解,李某在張某的餐館做墩子,因為想到其他地方發(fā)展,于6月中旬提出辭職,張某稱還未招聘到合適的墩子來接替李某的工作,便讓李某再工作一段時間。后因李某家人生病住院,急需回家照顧家人,而張某遲遲不批準辭職和結(jié)算工資,雙方溝通多次未果。

民警供圖

民警供圖

7月9日9時許,李某在餐館里切菜時,發(fā)現(xiàn)備用的蔬菜沒有了,便讓老板張某去市場購買,張某稱供貨商會自己送貨上門,李某稱要在很急用,頂了老板張某幾句,張某因為近期生意不好,加之李某一直要求辭職,而且還未招到合適的人,心里壓力很大,突然情緒失控,罵了李某幾句,李某也不甘示弱,張某見李某不聽自己管教,扇了李某幾耳光。李某覺得受了委屈,便報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況后,對老板張某的過激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法制宣傳,張某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在民警的耐心調(diào)解下,李某表示將工作到7月12日新的工作人員來接替其工作,張某承諾屆時將為李某辦理好辭職手續(xù),并結(jié)清所有工資,并就自己的沖動行為向李某道歉,雙方達成和解。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群眾,夏季高溫,人們情緒波動較大,容易煩躁不安,遇事應(yīng)冷靜理智處理,加強溝通,不能采取打人等過激行為。

【男子被老板扇巴掌激怒暗中埋伏狂捅其28刀(圖)】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藥房一名年輕職員工作中犯錯,被老板摑一巴掌后一直懷恨在心。他辭職后帶刀埋伏老板寓所樓下,即使曾被逮捕仍卷土重來,終趁老板回家從后施襲狂插28刀,令對方重傷,頭部有15處傷口。青年15日承認企圖謀殺,還押候判。

藥房東主案發(fā)時被襲擊重傷,身有28處傷口,包括頭部有15處刀傷,要接受手術(shù)及輸血5包搶救,幸留醫(yī)一周后可出院。(香港《明報》數(shù)據(jù)圖片)

藥房東主案發(fā)時被襲擊重傷,身有28處傷口,包括頭部有15處刀傷,要接受手術(shù)及輸血5包搶救,幸留醫(yī)一周后可出院。(香港《明報》數(shù)據(jù)圖片)

三度懷刀埋伏老板梯間

無業(yè)被告周嘉楊(19歲)承認去年5月8日在上水石湖墟龍琛路一大廈梯間,企圖謀殺居于該處的藥房東主范海廷(51歲)。暫委法官司徒冕引述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有高度暴力傾向,行徑難以預(yù)測。法官直言“非常憂慮”被告的情,要求索閱最新報告,讓控方確保負責醫(yī)生收到案情及被告警誡口供等文件,以備參考,押后至下月6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中五畢業(yè),沒有案底,2011年12月初入職事主于上水龍豐花園開設(shè)的藥房,負責點貨。去年1月中,被告因工作犯錯,事主責罵并掌摑被告一下,被告反問事主為何動手,事主回應(yīng)“等你記住以后不再做錯”便繼續(xù)工作。事主稱,直至同月底被告辭職,彼此關(guān)系未見惡化,但他認為被告不欲工作,故未有挽留。

一掌之仇令被告銘記于心。去年2月28日早上,被告連續(xù)第三天戴口罩穿連帽外套,徘徊事主寓所樓下,遭警察拘捕,被告當時戴上手術(shù)手套,衣袋藏有5吋長生果刀。他后來被控游蕩,獲法庭批準保釋至去年5月中候訊,但于5月初即保釋期間,他繼續(xù)埋伏,曾與事主兩度在梯間擦身而過,事主未認出被告。

案發(fā)當晚9時許,被告乘事主收工回家上樓,從后用生果刀插向事主后腦。事主驚叫,極力反抗并逃跑,被告尾隨“追殺”,由樓梯口攻擊至街口,并在行人路騎著事主背部,繼續(xù)猛插。一名路人及兩名休班警路過,合力制服被告。事主被襲擊重傷,身負28處傷口,包括15處頭部刀傷,要接受手術(shù)及輸血5包,幸留醫(yī)一周后康復(fù)出院。

被告被捕及警誡下,坦言“3個月前他打我,所以今日我用刀殺他”,及后在錄像會面直言因工作問題被事主掌摑及叱喝,心感不快。他未能原諒事主,堅持做人原則須“以牙還牙”,“他打我,無理由放過他”;更要“加倍奉還”。

(責任編輯:劉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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