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買假證運營克隆出租一年掙五六千怕被查把車扔駕校)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張某原系某出租公司司機,離職后竟克隆出租車。1月24日,其因犯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罪,被房山法院一審判處拘役五個月,罰金人民幣6000元。
2015年11月,張某非法購買一輛報廢北京現(xiàn)代牌小汽車套用出租車牌照,又購買出租車營運證、服務監(jiān)督卡各一張貼于車內(nèi),后開始從事非法出租營運。2016年底,他將該車停放在房山區(qū)某駕校院內(nèi)未再從事運營。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曹博遠
庭審時,張某供述,2015年10月份左右在良鄉(xiāng)趴活時遇到一個以前認識的黑車司機。后者用一輛假牌子的出租車在良鄉(xiāng)趴活,后來以17500元的價格將車賣給了張某。當時沒有車牌照,張某便找人做了一副假的,之后又購買了假的出租車營運證和服務監(jiān)督卡。如此跑了一年左右出租,掙了大概五六千塊錢。
“2016年8月份,我看到電視報道說開克隆出租車逮到就拘留,查得挺嚴,我害怕就不敢干了,之后就將車停在附近的駕校再沒動過?!比绱耍V沽藸I運。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認罪、悔罪,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鑒于其有坦白情節(jié),案發(fā)前已停止使用偽造的證件,依法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