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熱的新聞當然大家都知道了,就是明星是否用簽訂“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偷漏稅。
最新的進展是,下午時分,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yè)人員“陰陽合同”涉稅問題;晚間時分,有媒體稱采訪到了范冰冰工作室,文中,工作室稱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
是否通過這種方式逃避稅務監(jiān)管,是一個相對專業(yè)的技術問題,需要相關部門的官方調查結論,不妨等子彈飛一飛。但其實此次熱點事件背后,真正的大問題值得深入思考。

片酬
無論是否有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的事實,其實背后無非是明星天價片酬的老問題。
為什么這么說呢?正是因為涉及到過高片酬帶來的稅務問題,才有可能通過兩份合同的方式簽訂合約——一份用來對外報賬,一份用來真正收益。
不過,在行業(yè)不規(guī)范的背后,除了“陰陽合同”,其實還有很多很多種操作方式。
比如在有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地方注冊公司(如此前明星扎堆的霍爾果斯),比如要求制作公司承擔稅費,甚至知名演員還可以參股,以投資方的身份獲取更大額度的回報。
當然,也有評論稱“陰陽合同”背后可能涉及洗錢,那是另外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更需要專業(yè)機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