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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中國“運毒女”的同罪異命:一人無罪一人死刑

2018-11-15 07:59:49  北京青年報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兩名中國“運毒女”的同罪異命:一人無罪,一人死刑

記者/楊寶璐

?趙虹的庭審現(xiàn)場

?趙虹的庭審現(xiàn)場

10月,兩名被指控“運毒”的中國女孩,再次在馬來西亞接受審判:一人無罪,一人死刑。

姜麗和趙虹都是在入境馬來西亞時,被發(fā)現(xiàn)夾帶有毒品。但她們堅稱,自己并不知情,是遭遇了外籍人士的蒙騙。此前,深一度也曾對這一系列案件進行過報道。(馬來西亞監(jiān)獄里的中國“女毒販”|深度報道)

兩人面臨相同的指控,但在證據(jù)提交、辯護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下,兩人在庭審的命運大相徑庭。

五年間,姜麗經歷了三次庭審,前兩次都被判無罪,但隨即被移民局帶走,以證件過期為由,繼續(xù)留在監(jiān)獄里。直到今年10月22日,才在終審以無罪結案。同一時期,趙虹一審被判死刑,她決定聘請姜麗的辯護律師,繼續(xù)提出上訴。

?趙虹的判決書

?趙虹的判決書

無罪之路

10月22日上午,姜麗的官司終于走到最后一步。當法官宣判無罪的法槌敲響后,她激動得說不出話來。

案子在上午九點開庭,代理律師陳俊宏告訴深一度記者,依照馬來西亞的法律程序,此次上庭時間不會太久,一個半到兩個小時就能結束。在此之前,姜麗已經經歷過兩次庭審,都被宣判無罪。

到了終審這一步,其實只是主控官針對之前的審訊過程中法官有沒有犯錯、或是審判有沒有問題來進行上訴,并不會提出新的證據(jù)。提出控告的主控方馬來西亞海關也沒有派人,只是來了一個代理律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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