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趙虹的案件一審在沙亞南法庭開庭,相較于姜麗的案子,趙虹要曲折得多。原定于8月28日宣判,趙虹的父親為此專門從北京趕去馬來西亞,但出乎意料,那一次開庭,并沒有宣判結果。
那場開庭,幾乎調動了趙虹所有的關系,來應對可能出現(xiàn)的希望——據在押的姑娘們私下流傳,如果被宣判無罪,只要能走出法院而沒有被攔下,那么就有極大可能可以回國,不用再被投入監(jiān)獄等待上訴。
開庭那天,之前介紹她和外籍人士認識的“倩姐”也出庭作證,趙虹在馬來西亞的朋友揣了兩萬馬幣現(xiàn)金,在旁聽席上等候。同在旁聽席上的,還有趙虹的父親、以及三名移民局的工作人員。
但此次開庭持續(xù)了兩天,卻未在第二日當庭宣判。兩名律師在此過程中還產生了分歧,據趙虹父親稱,拿蘭星律師認為,“倩姐”沒有必要再出庭作證,但馮吉詳卻認為,倩姐有必要出庭陳述。第二日,“倩姐”出庭之后,法院宣布擇日再宣判。
宣判被推遲到9月28日。9月26日,趙虹的父親再一次從工地趕到北京,搭乘凌晨的飛機飛往馬來西亞。他特意穿上了一件正式的白襯衫,去迎接女兒的無罪。臉頰上貼了一塊創(chuàng)可貼,那是在干活時,一條鋼筋從臉上擦了過去,再偏一點,幾乎就戳到眼睛。
令他分神的是趙虹的律師費。其中,聘請馮吉詳的律師費尚未結清。在8月的開庭后,馮律師曾告知趙虹家屬,須盡快付清律師費,否則將退出最后的結案陳詞環(huán)節(jié)。
趙虹的父親猶豫了。
“我跟他說,你先打官司,要是官司贏了,我哪怕打欠條,一定把錢給你。官司要是輸了,我這不是人財兩空嗎?”
趙虹父母兩人都做木工,一個月收入近萬元,大部分用在操心趙虹的事情上,自從趙虹被捕后,親戚逐漸疏遠了他們一家,幾次撂下工地的事情去馬來西亞,還是工友們幫襯著。趙父惱火,他一會兒覺得律師收費不合理,一會兒覺得該由“倩姐”來承擔一定的責任。臨近開庭,無論是律師還是證人,他都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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