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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鹿集資案宣判:判處罰金19億元黃家騮、韋炎平被判無期

2019-01-16 15:55:03  鳳凰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快鹿系”集資詐騙案宣判:判處罰金19億元黃家騮、韋炎平被判無期

鳳凰網(wǎng)WEMONEY訊1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發(fā)布關于一審公開宣判“快鹿系”集資詐騙案的公告。

快鹿集資案宣判:判處罰金19億元黃家騮、韋炎平被判無期

公告顯示,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上??炻雇顿Y(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快鹿集團”)、上海長寧東虹橋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虹橋小貸公司”)、上海東虹橋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虹橋擔保公司”)以及被告人黃家騮、韋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國籍)等15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系列案件。

同時,上海一中院對快鹿集團、東虹橋小貸公司、東虹橋擔保公司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十五億元、二億元、二億元。對黃家騮、韋炎平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徐琪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對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

經(jīng)審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間,涉案人施建祥(另案處理)為實施非法集資活動,組建了個人實際控制的以快鹿集團為核心并統(tǒng)一管理東虹橋小貸公司、東虹橋擔保公司以及金鹿系、當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資平臺的快鹿系集團。

上海一中院認為,3家被告單位及黃家騮等15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徐琪還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又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數(shù)額巨大。被告單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資行為,造成近4萬名被害人巨大經(jīng)濟損失,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秩序,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盧書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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