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黑龍江哈爾濱市民王女士求助,說自己被丈夫騙走了65萬元。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當事人王女士2009年和丈夫結(jié)婚,婚房是王女士拿的首付款六萬元,丈夫說他來還貸款,王女士就將這套婚房落在了丈夫的名下。

2012年,王女士要貸款給父母買套住房,丈夫說自己的征信不好,這樣不容易貸款,讓王女士跟他離婚,然后再貸款買房。兩人離婚三個月后,又復(fù)婚了。





王女士的丈夫說,因為生意失敗,他把賣房子的20萬元都賠光了。而接下來,丈夫又要投資新項目。







這次,王女士又貸款十萬元給了丈夫。然而,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并不順心。2018年初,王女士父親發(fā)現(xiàn)患了食道癌,由于王女士工作忙,一直是丈夫在醫(yī)院照顧父親。丈夫以給父親交醫(yī)藥費為由,一共向王女士要了二十多萬。


因為這件事,王女士和丈夫離婚了。王女士前前后后一共給丈夫貸款65萬元,而現(xiàn)在,丈夫徹底人間蒸發(fā)了。這筆錢該如何還。
生下女兒不久,丈夫就不見蹤影,孤苦的甄某獨自將女兒養(yǎng)大成人。30多年過去了,丈夫突然回到家中并提出離婚,這讓已快60歲的甄某無法接受,她堅決不同意離婚